苏霍姆林斯基说:“教学大纲和教科书规定了给学生的各种知识,但是却没有规定给予学生最重要的一样东西,这就是幸福。我们的教育信念应该是:培养真正的人!让每一个从自己手里培养出来的人都能幸福地度过自己的一生。”毋庸置疑,夯实学生终身幸福之基,提高学生创造幸福和感受幸福的能力是教育的永恒追求。但是,对幸福的理解正如“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就需要教育对每个人创造幸福和感受幸福的能力进行培养。
幸福是人生追求的永恒主题,是每个人的一种后验存在和行动旨归。美国“积极心理学之父”马丁·塞利格曼在《持续的幸福》中阐释了构建幸福人生的5个元素:积极的情绪、专注与投入、良好的人际关系、对事件意义和价值认同、获得成就感。这五个方面都需要后天教育培养和自我修炼,这无不与人的生命价值追寻有关。一个人只有充分认识到自己身处的活动和拥有的事物具有深远的价值和意义,才有可能保持积极的情绪,持续专注和投入到具体要求的活动中,尽可能协调良好的人际,获得一定的成就感和收获感,幸福才会油然而生。其中,主体的价值认同是属于关系范畴,从认识论角度看,是表示客体的属性和功能与主体需要之间的一种效用、效果或效益关系的哲学范畴。换言之,人生的价值与自身的需要是孪生兄弟,人生的价值随着主体需求提高而增强,并伴随自我理想的实现而到来。依据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的理论,人的主体需求像阶梯一样从低到高按层次分为五种,分别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种需要按层次逐级递升,但次序不是完全固定的,可以变化和交融,这些需要在不同人的身上反映和发展都不完全相同。(www.xing528.com)
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生物体,又是一个繁杂的社会人,人与人彼此间绝不可能孤立存在。一个有主体意识的人不可能终日行尸走肉,都想过上让别人和社会认可的生活。这是由一个人具有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精神属性所决定的,更是人生实现幸福的基础和前提。所以,一个人要想让自己能真正创造幸福和感受幸福,就不能只顾满足个人的生理需要,一定要追寻生理需要之上的社会需要,达成人生的社会尊重与自我实现,才有可能提高自身的价值,获得成就感和收获感,带来精神的满足。这样,幸福将翩然而至。否则,未能彰显人生价值的人生都是虚度光阴,都会很容易被时空所挤压和困难所割裂。一言以蔽之,一个人的社会价值,不在于收获,而重在付出;不只在能力,而重在行动。片面追求的物质价值是短暂的,只有精神价值和立挺拔才能真正收获幸福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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