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实施绩效管理与评价,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通用于发达国家的政府改革的重要举措。事实表明,政府绩效管理可以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增强政府人员的服务意识。对于致力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当下中国,开展绩效评价正契合服务型政府的转型需要,只有建构起公共文化服务研究主旨明确的专属测值模型,才能形成对项目目标进行功能测值的理论张力和实践穿透力(王列生等,2009),其绩效评估的建构将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计划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宋爱军等,2012)。
国外关于公共文化的绩效评价方法较为科学、目标明确。詹思博提出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涵盖着目标设立、基准化和绩效测量这三大要素,并依托GPRA框架指出它们的联系,认为绩效测量内含基准化设定;美国雪城大学马克思韦尔公民与公共事务学院、乔治梅森大学莫卡特斯市场研究中心同时提出了G模型,从而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开辟了新模式;阿斯顿工商学院公共服务研究中心通过对平衡计分卡技术的运用,为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中的利益问题提供了手段支撑。另外,费舍、托尼赛奇也分别从基准化和满意度的角度进行了测评研究。苏红(2009)提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应突出效率、效益和公平度评估,要有明确的绩效目标,指标体系简便易行。实践中,我国台湾地区2004年构建了公共文化评估体系,主要包括创造力、文化积累、可亲性、多元共存(曹泽林,2006);深圳地区2006年率先在内地提出初步的评价体系,包含发展类、政府投入类和社会参与类3个维度共23个指标;浙江省2010年最先成立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指标体系,包含7个方面和23个指标体系,通过对全省76个农村人口比重在60%以上的农村进行公共文化调查,较为全面地反映全省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全貌。(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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