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为什么不跟我们谈?因为不谈没什么损失(成本不高),谈了没什么好处(效益不大)。
对方为何要跟我谈?
• 因为谈比不谈好(可欲性)。对方肯定是衡量成本与收益之后,再决定要不要谈判。
• 因为我们是谈得通的(可行性)。
《孙子兵法》说:“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因此,如果我们要想争取到更多利益,就要学谈判。
我常跟来上谈判课的伙伴们说:“如果你想要‘一谈就成,大获全胜’,很抱歉,我恐怕没办法满足你的需求。但如果你愿意跟我一起努力学习的话,那我可以协助你‘不求全拿,但得更多。’”
1.不求全拿:对方不是笨蛋(原则上不是),他会知道你是有诚意来谈,还是来压榨剥削占他便宜的。给彼此一条回家的路,这不只是谈判,也是做人,赢一点,让一点,来日好见面。
2.但得更多:通过有效沟通、同理倾听、知彼知己,也许你会发现,原来对方最想要的,跟我最想要的,并不是同一个东西。想要的优先级不一样,就有套利得利的空间。
譬如说,小美和小丽要分三个橘子,不知情的公平分法,是剥开其中一个橘子,各得一个半。但如果知道小美喜欢吃橘子果肉,小丽则是想要用橘子皮做橘子蛋糕,分法是否会有所不同?最后小美得到三颗完整的橘子果肉,而小丽也得到三块橘子皮,两全其美,通过谈判得更多。这个例子告诉我们:谈判的信息搜集非常重要,知道越多得越多。
什么是双赢?华人界的谈判大师,东吴政治系刘必荣教授说过,谈判就是“口头上双赢,表面上你赢,骨子里我赢”。
双赢谈判:要让对方觉得他赢,谈判桌上只有一个笨蛋(那就是“我”)。
谈判五大结果“赢、和、输、破、拖”的意思是:
1.赢:完全照我的,大部分听我的意思达成协议,目前具有比对手更强大的谈判实力、谈判资源或谈判气势。
2.和:双方各让一步,以期后续有合作的机会,甚至建立长期的伙伴关系。
3.输:完全照对方的,大部分听对方的意思达成协议,目前实在没有本钱破局,只好委曲求全,忍一时气;或是为了日后更大的利益着想,放长线钓大鱼。
4.破:谈判破局,这次不满意,下次再谈。派黑脸上场,挫挫对方锐气。谈判没规定不能破局,不是非一次谈成不可。“破局”是一种选项,“没有谈成”也是一种讯号或警告。有时为了引对方幕后有决策权的大老板出来而刻意破局。
5.拖:拖延时间,小题大做,让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家出来纠缠拖时间。
从另一个角度拆解来看谈判的“赢”这个字:
亡:随时保有危机感,全力以赴地准备谈判。
口:良好的沟通技巧加上言之有物、打动人心的谈判说服力。
月:谈判的时间压力在谁身上?
贝:谈判的资源,谁的实力大?谁的退路多?谁有求于谁?
凡:无论成败输赢,接受谈判结果的平常心,日子还是要继续过下去。
有学员问我:“到底什么是双赢呢?”
我的定义是:“双方谈判完签约后,回家去,有人感到亏很多,让太多,心情不好失眠;也有人觉得赚很多,喜出望外,辗转难眠,这都不叫双赢。”
“谈完回去大家都睡得着觉,那就是双赢。”(www.xing528.com)
向来备受尊敬的高尔夫教练宝哥,之前遇到了一位望子成龙的父亲,计划将14岁的儿子送去美国读书。在考虑申请美国学校需要有特殊技能的重要性之后,想让儿子学习在美国十分盛行的高尔夫运动,希望短时间内能将儿子打造成一位高尔夫好手,以申请较理想的学校就读。
两人相谈甚欢,勾勒出高尔夫年轻好手留学美国的蓝图,一共要上密集的330堂(小时)一对一教练式课程,而高尔夫教练行情通常为每小时1 000新台币至2 000新台币(约为230元至460元)。
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一旦确定了留美计划,“Just do it”。这位父亲很快地就把330堂课的十几万元学费一次汇给宝哥,展现其魄力、财力与决心。然而出乎意外的是,才刚上完30堂课,父亲便喊卡,说儿子不去美国了,要改送去加拿大。重点是,他不再学高尔夫球了。剩下的300堂课已缴费用,希望宝哥能一次返还。
亲爱的读者,如果换成是你,身为教练,十几万元的预缴学费,你会无条件地全部奉还吗?
大多数学员在被问到这个问题时,都说:“不可能!”换言之,这位父亲的要求,大多数人是不能接受的,甚至大声回击:“是你自己放弃上课的权利,有什么理由要教练退钱呢?”
也有人觉得退钱可以,但绝不会是全退,那么要退多少才合理呢?退一半、退1/3、退1/4都有人提议。我想问的是,听来都有道理,但是凭什么?
宝哥最后提出了几个弹性的折中办法:
1.300堂高尔夫教练课可以为客户的儿子保留,以后想学能学再来学。(时间弹性)
2.客户可以将300堂课转卖或转赠其他人来学。(学员弹性)
3.退还1/2的学费。
一人一半看似公平,但如同我前面所问:“凭什么?”有法律、命令、前例或判例规定吗?有找过教练学打高尔夫球的人,绝大多数是口头承诺,没签什么学习契约,顶多有留下通信软件的文字对话。
然而法规中的契约以“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简单来说,不需要签订书面协议,只须口头达成协议,买卖契约即成立,因此宝哥和该学员的学习契约是成立生效的。重点是:若学员才学30堂课就要解约退费,有没有什么规定可参考呢?
《台北市短期补习班管理规则》第33条规定,补习班学生缴纳费用后离班者,补习班应依下列规定办理退费:学生于实际开课日期起第二日(或次)上课后且未逾全期(或总课程时数)三分之一期间内提出退费申请,补习班应退还约定缴纳费用百分之五十。
纵使如此说明,但这位望子成龙的爸爸还是不买单,宝哥的三个建议一概不接受,只坚持剩下300堂课的费用要全额退还,若是不依,扬言调解委员会见。
宝哥问我的想法,我说:“不如请对方直接提出告诉,我们法院见!”
调解前一天,宝哥打电话邀我隔天下午一起去新店调解委员会,可惜我有课要上,无法陪同。我只问宝哥一个关键问题:“你到底想要什么?”
他回答我:“我认为一人一半最公平。”
我说:“好!那就朝这个方向努力。”
我们在电话中推演了约一个半小时,从最硬的立场“坚持不退一毛钱”“课程可以转移给他人”“300堂课可保留,不限时间”,到最后“已缴学费退还一半的坚守底线”。
第二天晚上,宝哥跟我说:“今天一到调解委员会现场,对方在律师陪同下的第一句话就是:‘好吧!教练,你退我一半金额,再加7000元就好。’宝哥欣然允诺,调解迅速完成。”
怎么会这样呢?这客户是乱来吗?那我们昨天的谈判推演算什么呢?哈!就当作是一次谈判演练吧!在谈判中,有时对方一次让到位,可能是一种善意、一种觉悟,也可能是一种谈判策略!
举例来说,1954年适逢朝鲜战争,中国和美国为了释俘问题,在日内瓦举行大使级谈判。总理周恩来以退为进,主动宣布释放11名美国间谍,以要求美方能做出同等的让步与妥协。这种一步让到位的谈判策略,不仅先发制人,创造良好的谈判气氛,更要命的是,此举让美国谈判代表一时不知如何应对,在国内进行的所有谈判推演,瞬间被对手推倒翻盘,一切得重新来过。
无论国际释俘谈判,或是日常生活中买卖解约的议价谈判,都不免要沙盘推演、策略布局、让步妥协、分析彼此利害得失,以利诱之、以害阻之,寻求双方利益均衡,创造双赢的契机。
无论如何,谈判无所不在,不求全拿,但得更多。买卖房子亦是如此。通常买卖双方都不会太满意最后的成交价,销售谈判的过程中,卖方总觉得“我的房子不止这个价”,而买方则认为“这间房子不值这个价”。
一个案子的成交,总是在双方不尽满意但可以接受的情况下完成,大部分的结果是:卖方拿到现金,买方完成梦想,各取所需,创造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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