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方声明中“非市场导向的政策和做法”成为主要的声讨原因,“非市场导向的政策和做法”主要包括政府财政资助及支持产能扩张、补贴国有企业等方面,美欧日三方将其判定为导致了严重的产能过剩、不公平的竞争、阻碍发展和使用创新技术、降低了国际贸易发展的运转程度并可能造成现行规则的无效,因而定义为“市场扭曲”。其中,补贴规则和国有企业规则是“市场导向条件”标准的主要产物。
其中,主要的特殊补贴规则包括:一是强化通报机制,并设置与之相关的直接或间接的激励机制;二是讨论关于“公共机构”认定的基础,解决受政府干预影响的非公共机构的行为所产生的市场扭曲;三是针对有害的补贴提升补贴规则的有效性,及“国有企业”规则:提升国有企业透明度,并将补贴与国有企业规则作为影响市场扭曲所考查的重要因素。[17](www.xing528.com)
欧洲时间2019年5月23日,美国贸易代表罗伯特·莱特希泽(Robert Lighthizer)、欧盟贸易委员西西莉亚·玛姆斯托姆(Cecilia Мalmstrom)和日本经济贸易和工业部长世耕弘成(Нiroshige Seko)于巴黎进行三方会谈,并在会后发布了联合声明,深入讨论了解决其他国家非市场导向政策和做法问题的共同目标。他们认为:他国这些非市场导向政策和做法为这些国家国内工人和企业制造了不公平的竞争条件,阻碍了创新技术的开发和使用,破坏了国际贸易的正常运作。他们也讨论了上述问题所需的方法,重申了共同关切,审查了进行的工作,并同意加强在华盛顿、纽约和巴黎发布的部长级声明中所涵盖的所有领域的合作,包括非市场导向政策和做法,市场导向条件,产业补贴和国有企业世界贸易组织(WTO)改革,以及数字贸易和电子商务。[18]三方联合制定的“市场导向条件”的标准本身并不是一个实体性规则,只是为了进一步在非市场经济国家制定特殊的经济贸易规则,以此,利用形式上合理的手段针对中国的反倾销继续使用替代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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