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涉及投资建设管理的法律包括:我国的《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行政许可法》、《政府采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
二、有关工程咨询业的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和发布的,包括决议、命令、管理条例、规定等,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行政约束力。
与工程咨询业相关的行政法规主要包括:《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等。
三、有关工程咨询业的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机构(委员会、部、局)可以根据职责分工和行业特点,制定规范性文件,这些规范性文件通常在制定和颁布的委部局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具有约束效力。
有关工程咨询业的部门规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程咨询行业、资质管理
为了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发展,原国家计委1994年发布了《工程咨询业管理暂行办法》和《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暂行办法》,1997年发布了《工程咨询单位持证执业管理暂行办法》。
为提高工程咨询质量与水平,原人事部和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1年联合制定了《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为保障工程咨询质量,严格市场准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了《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印发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适用《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有关条款的通知。
(二)工程项目前期咨询与后评价(www.xing528.com)
包括《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关于编制、审批境外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规定》、《关于印发<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通知》、《关于<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的通知》、《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的若干要求》、《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编写大纲》等。
(三)工程设计和造价
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的规定,原建设部(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
(四)招标代理
为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了几十个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部门规章。主要包括:《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
(五)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
为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原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
国务院其他部门根据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和执业资格的部门规章,如原信息产业部制定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
(六)设备监理
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设备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设备工程质量,提高设备工程监理人员素质,规范设备工程监理活动,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在设备工程领域建立注册设备监理师制度,颁发了《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等规定。
四、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是按照工程类型,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规程、标准、定额、指标、方法等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可分为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四级,下级的规范标准不得与上级的规范标准相抵触。技术规范若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则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强制性的技术规范具有权威性,工程咨询机构和咨询工程师在从事与工程技术有关的咨询活动时必须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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