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常用采购方式
(一)国内有关工程咨询服务采购的法律法规规定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国家计委2000年第3号令)明确限定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其所需达到的规模标准是:
1)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50万元人民币,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的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工程咨询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二)公开招标
1.定义
招标人依法以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2.特点
(1)优点
1)吸引众多的咨询单位参加招标。
2)为咨询单位提供一个平等竞争的机会。
3)可以挑选比较理想的咨询机构。
(2)缺点 工作量大、所需时间多、招标费用高。
3.适用范围
常用于工作内容较复杂,投资额大的咨询项目。
(三)邀请招标
1.定义
招标人以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比较适合于工作相对不太复杂,金额不大的项目。
2.特点
是一种有限竞争的招标方式,与公开招标相比,参与竞争的咨询单位数目少、招标工作量较小、可以节约招标的时间和费用。
(四)竞争性谈判
1.定义
指由选聘人成立的谈判小组分别与所选定的几家咨询机构(不少于3家)进行谈判。(www.xing528.com)
2.适用范围
(1)招标后没有咨询机构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方式所需时间不能满足客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咨询服务费用总额的。
3.程序
(1)成立谈判小组。
(2)制定谈判文件。
(3)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咨询单位名单。
(4)谈判。
(5)确定成交咨询单位。
(五)单一来源采购
由采购人直接选定一家咨询单位,通过谈判达成协议,为其提供工程咨询服务。
二、国际常用采购方式
国际上通行的工程咨询服务的采购方式有两类:招标方式和非招标方式。在我国,使用国际金融组织货款项目的咨询服务,应根据有关规定以及咨询服务项目的性质、规模、保密性、复杂程度、紧急程度等选择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直接委托程序与国内常用采购方式基本相同。
(一)框架合同
1.定义
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相结合的两阶段招标选聘咨询机构,执行框架合同咨询任务。
2.适用范围
(1)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或几个阶段咨询的系列项目。
(2)咨询服务内容和特点相同的若干项目。
(3)咨询服务内容和特点不同的若干短期、简单的项目。
框架合同方式是亚洲开发银行倡导的一种采购方式。
(二)个人咨询专家的选聘
1.定义
由选聘人向几个具备相应资格或能力的专家发送委托咨询服务范围材料,并要求其准备应聘材料。
2.选聘个人专家应符合的条件
(1)个人能够独立完成,选聘咨询单位不值得。
(2)除办公条件外,不需要个人所在单位提供支持、组织管理和承担责任。
(3)个人的经验和资历是主要的符合条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