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通过考试取得。
考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
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考务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考试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考前学习辅导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参加命题及考试组织管理人员,在规定的保密期不得参与与本考试有关的培训工作。
二、考试大纲和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的审定:原人事部于2003年3月审定了第一本考试大纲;于2007年11月审定了新版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
(1)工程咨询概论
(3)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
(4)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5)工程咨询方法与实务
注意:
(1)前四科考试题题型为客观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第五科考试题题型为主观题,包括定性分析题和定量分析题。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科目:
1)符合考核认定的范围,但在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的人员。
2)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进步奖或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及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
3)在2002年底前按国家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4)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获得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三、报名考试的条件、程序及考试地点和时间
(一)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香港、澳门特区居民。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一定的从事工程咨询业务阅历者。
2.学历和阅历条件
(1)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2)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6年。(www.xing528.com)
(3)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4年。
(4)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3年。
(5)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2年。
(6)获非工程技术类、工程经济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
“工程技术类”——教育部规定的所有理工科专业。
“工程经济类”——包括工程管理、投资经济、技术经济、项目管理和经济管理等专业。
“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的规划咨询、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评估咨询、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和设备监理、工程项目管理等服务范围相关的工程咨询管理、投资建设管理、教育和培训业务。
注意:
(1)凡报考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的,不论学历多高,报考者至少需要有两年以上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的工作经历。
(2)具备上述报考条件之一者均可以参加考试,考试是面向社会开放的,没有年龄、职业、职称、离退休、待业等方面的限制。
(二)考试程序
报名考试按属地化原则。报考程序为:
1.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报名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费。
注意:
香港、澳门特区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2.按规定程序和报考条件审查合格后,考试管理机构发给准考证。
3.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考试合格者由各考试管理机构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地点
考场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若需在其他地方设置,须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
(四)考试时间
原则上每年一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文通知。
四、考试成绩管理
管理方式——实行滚动管理。
考试周期——考试以3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参加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
考试成绩——由各地区考试管理机构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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