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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律解释草案审议及表决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立法法所规定的法律解释,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的解释,因而属于正式解释、立法解释。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人大法律解释草案审议及表决

法律解释就是科学地阐明法律规定的内容和含义,从而确切地理解法律规范中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保证法律规范的准确适用。法律解释又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非正式解释包括学理解释和普法解释,非正式解释不具有法律效力。正式解释也称为有权解释,是指有关国家机关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限,对有关法律条文的含义所作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说明和阐述。正式解释又分为立法解释和适用解释。立法解释就是立法机关在法律制定后,根据法律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对法律的有关规定的含义作出进一步说明和阐述。立法法所规定的法律解释,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的解释,因而属于正式解释、立法解释。

(一)法律解释的原则

法律解释原则,是指导法律解释工作的基本准则。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精神,及我国立法解释实践经验,我国法律解释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项:

1.尊重立法原意原则

解释法律与制定法律不同,制定法律是创设法律规范,确定对社会关系的调整。而法律解释则是对已经确立的法律规范进行解读和说明,因此,法律解释必须忠实于法律原意,不能抛开立法原意另行创设新的规范。

应该说,尊重立法原意是我国法律解释——不管是立法解释还是适用解释——都必须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也是法律解释合法性的来源和证明。至于何谓“立法原意”,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把握:第一是立法原意应当是存在于法律条文之中的立法者的意见,是立法者处理问题的原则和态度。第二,立法原意应当是立法者已经表达出来的意见。立法者所表达的意见应当是立法制定过程中所表达的。

2.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是维护我们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重要保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首先要求我们对法律必须有统一的理解和认识。因此,法律解释也必须坚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在进行法律解释时,应从所解释的法律文本的整体,甚至整个法律体系出发,使法律解释成为一个相互协调、和谐的整体。具体讲,法律解释中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包含以下几层意思:一是所有法律解释都必须统一于宪法,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二是不同法律之间对同一问题的规定,必须作统一的理解;三是同一法律规定适用于不同对象必须作统一的理解,不能因人释法、因事释法。

3.适应客观情势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我们解释法律时,要让法律条文能够适应客观情况,而不是相反,让客观情况来适应法律条文。适应客观情势原则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在进行法律解释时要考虑可能产生的后果;二是要关注社会的发展变化,使法律解释与变化了的客观情况相适应。

4.弥补立法缺陷原则

立法从理论上讲,应当是明确、严谨、周详的,不能含混不清,也不能在法条之间或者法律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但这仅仅是一个美好的理想,现实中的法律总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这就需要从法律解释的角度予以弥补。比如,法律之间有冲突或者某个法律存在缺陷,那么,可以法律解释的手段,使法律变得明确、严谨,更加符合立法原意。

(二)法律解释的范围

立法法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也就是说,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从理论上讲,全国人大对于自己制定的法律当然拥有解释权,但是由于我国全国人大一般每年只开一次会议,且会期较短,因而难以承担法律解释的任务,所以立法法把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的解释权也归属于它的常设机关即全国人大常委会。

立法法根据我国立法实践和以往的有关规定,明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下列情况下行使法律解释权:

1.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各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因此不少情况下法律难以规定得具体而明确,常会出现一些原则性、概括性的规定。在法律实施的时候,往往需要将其具体化,这就需要明确行为的界限,从而产生法律解释的内在需求。另外,人们对法律规定的理解有时也会产生较大的分歧,甚至不同的执法机关的理解差距很大,这也需要立法机关进行解释。(www.xing528.com)

2.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

法律具有相对稳定性,而社会则总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尤其是现代社会,高科技的发展带来许多新问题、新情况,人们观念的多元化并不断变化,使得法律难以将因社会生活发生变化而产生的新情况都规定其中,这就需要通过法律解释,对法律制定后出现的新情况所应适用的法律予以明确。

(三)法律解释的程序

尽管法律解释不如正式立法程序那样严谨,但也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规范。立法法等法律对法律解释的程序作了基本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也可以提出法律解释的请求,但需要指出的是,这些请求不必然导致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其工作机构作出法律解释或者法律询问的答复。

2.拟定法律解释草案

有关机关依法提出法律解释要求后,统一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即法制工作委员会)按照该法律的原意,研究拟定法律解释草案。由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拟定草案,主要考虑是,它作为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机构,参与了每部法律案的审议制定过程,对法律规定的背景、含义比较了解,统一由它拟定法律解释草案,有利于解释更符合立法原意,有利于维护法制的统一。

法制工作委员会在拟定法律解释草案的过程中,也应当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如相关专门委员会、法律执行部门以及有关的利益群体、学者等提出的意见。

3.审议法律解释草案

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后,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提请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4.表决法律解释草案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这与法律通过的要求是一样的,都是采用绝对多数原则。

5.公布法律解释

法律解释经表决通过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这一点与法律不一样,法律通过后是由国家主席签发主席令予以公布。不过,需要明确的是,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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