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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人大工作常法教程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实践中,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一般都设置了两类工作机构:一类是办公厅或办公室,另一类是按照专业分工设置的工作委员会或工作室。提供后勤服务如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一切必要的物质条件。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地区一级,往往还有由省级人大常委会派出的地区人大工作机构。地区人大工作机构不拥有实体权力,更不能等同于人大常委会。

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人大工作常法教程

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大的常设机构,担负着极其重要的职责,为保证常委会能履行好这些重大职责,地方组织法规定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和其他工作机构。实践中,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一般都设置了两类工作机构:一类是办公厅或办公室,另一类是按照专业分工设置的工作委员会或工作室。

一般而言,常委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以下职责:

(1)会议服务

人大的会议主要有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就是为以上会议提供集体参谋服务,如发送会议通知,提供必要的资料,安排会议、会议记录等。

(2)日常工作服务

如组织代表活动、视察,处理代表和委员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组织外事活动,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

(3)提供研究、咨询服务(www.xing528.com)

如围绕某个特定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问题提供信息和参考。

(4)提供后勤服务

如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一切必要的物质条件。

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地区一级,往往还有由省级人大常委会派出的地区人大工作机构。这是由于地区不是一级政权,不设人大。其他国家机关也不是一级政权组织,如在行政机构方面,只有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为了加强省人大常委会与各地区的县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绝大多数省、自治区的地区,都设立了地区人大机构,有的叫地区工作委员会,有的叫地区人大联络委员会(处、组),但一般受省人大常委会和地委双重领导。

地区人大工作机构不拥有实体权力,更不能等同于人大常委会。所以,地区人大工作机构的人员可以不限于省、自治区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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