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各类法规的总称。根据立法法规定,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其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为执行法律规定制定的行政法规,如法律的实施细则、条例等。二是根据宪法规定履行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而制定的行政法规,比如物业管理条例等。三是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决定制定的行政法规,例如根据198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改革工商税制发布有关税收条例草案试行的决定》,制定了若干有关税收的条例。
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了大量的行政法规。据统计,1979年以来,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达1100多件,现行有效的800多件,内容涉及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行政法规清理也是行政法规制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先后进行了多次清理,尤其是第六次,为了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如期形成,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组织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行政法规7件,修改了107件行政法规的内容。(www.xing528.com)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修改了宪法,制定了监察法。宪法和监察法明确规定监察委员会的产生、职权、领导体制等。2019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根据该《决定》,国家监察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监察法规。监察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监察法规的事项;(二)为履行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工作的职责需要制定监察法规的事项。但是监察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相抵触,如果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予以撤销。因此,监察法规的制定工作刚刚起步,目前主要的监察法规有《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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