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1世纪,美国先后爆发了安然、世通、安达信等企业欺诈、会计造假的丑闻,使投资大众遭受巨大的损失。为了加强企业治理,重建投资者的信心,2002年7月,美国国会颁布了《2002年上市企业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即《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是1933年以来美国证券立法中影响最深远的法案,它导致了美国现行证券法、企业法和会计法进行多处重大修改,新增了许多相当严厉的法律规定。
在借鉴和吸收国际监管新理念和做法的背景下,2008年6月,我国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和保监会五部委联合印发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10年4月26日,财政部等五部委又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该配套指引包括18项《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连同此前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标志着适应我国企业实际情况、融合国际先进经验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基本建成。我国成为继美国和日本之后第三个要求对本国企业实施全面内控审计的国家。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实施给不少企业带来脱胎换骨的影响,意味着我国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建设正在向国际标准靠拢;大力强化内部控制是中国企业进入美国资本市场的“入门证”和“通行证”。强化内部控制已成为中国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提升中国企业治理水平的制度建设,企业内控机制的有效性受到政府监管机构的监管和投资大众的关注。
2011年2月25日,江西证监局下发【2011】41号文,要求部分上市企业推进内控规范试点工作,赣粤高速作为省内优秀的上市企业,率先响应并决定以此次内控规范实施试点为契机,全面进行企业内控体系的建设与运作,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机制,实现企业持续、稳步发展。
(一)构建内部控制体系是提高企业健康程度和实现发展目标的需要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经营业务的不断拓展,企业管理层级增多,企业管理层很难对企业各种经营活动直接进行管控。为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经营管理效率,保障企业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防止发生舞弊和低效率行为,企业管理层需要通过内控来加强对次级管理层和员工的管理和控制。(www.xing528.com)
(二)构建内部控制体系是企业提升科学管理水平的需要
目前,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还没有真正成为有机整体,成为一套完善体系。各职能部门之间管理界面不清晰,管理职责不到位,下级对上级多头汇报,多头请示;同级业务单位之间职责交叉,工作标准参差不齐,部门和员工存在工作推诿扯皮,执行力不强,效率不高等问题和现象,这些问题和矛盾,制约着企业整体科学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也与企业战略发展目标不相适应,因此企业需要通过内控体系建设对现有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梳理,找出各项制度中存在的风险点,对照内控规范进行改进,完善企业运行机制,使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各个层面各各个环节处于受控状态,全面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
(三)构建内部控制体系是实现企业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管要求对接的需要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投资者利益,保证社会公平和市场有序竞争,政府要求企业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企业建立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上市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并要求上市企业应在披露年报的同时在指定网站以单独报告的形式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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