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初律师:家族宪法在家族中的地位,就如同国家宪法在国家中的地位。国家宪法确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也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家族宪法,同样在整个家族最普遍、最根本的共识之上,建立起家族的基本原则与制度,并且为全体家族成员所共同遵守。
逸凡律师:家族宪法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不仅应当明确家族的价值观与最高政策,确定家族的基本制度安排,更概括了何为家族、何为家族事务,同样重要的是,它不仅规范限制现在,还约束未来。
正因为如此,家族宪法其实是一个维持家族整体运作的庞大系统,它具有概括性和复杂性,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建立。
胡弯律师:如你所说,从大部分的实践过程来看,多数家族所谓的“家族宪法”并不究竟,其本质是家族规章——往往针对某一类或某几类家族事务展开。
从家族规章逐步积累、研究到家族宪法,这恰恰是一件好事,这个过程不仅确定了家族最重要、最紧迫的一部分原则与规矩,更是一个积累共识、强化共识的过程。
相反,在条件不具备的家族中“跨越式”地制定家族宪法,达成“不真实”的家族共识,必将不利于家族的长远发展。
东兰律师:我也赞成更多的家族在制定家族宪法时采用“集涓流以成川,集点滴以致大成”的方法。一方面,达成小范围的共识远比达成广泛的共识更容易;另一方面,所处社会时期及发展阶段的不同,家族考虑的问题也有所不同,如能在短时间内根据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家族规章,将形成“小步快跑”的格局。
胡弯律师:“小步快跑”一点儿没有错。(www.xing528.com)
从实践来看,与其长期纠结于家族宪法而裹足不前,倒不如尽快通过家族规章解决当下问题。克服的问题越多,家族共识就越多,在这个过程中家族可以逐步养成共同决策的习惯。这样看似慢了,实际上却是一个“以慢成就快”的过程。
正如大军律师经常讲的,“从家族规章出发遇见家族宪法”,这可能是当下大部分中国家族的必由路径。
晓初律师:是不是每一个家族都需要家族宪法呢?
胡弯律师:我看未必。一些家族规模不大,财富规模有限,不拥有经营性资产,也没有太多“共”的主张,或者说“分”的趋势已经确定,制定家族宪法的意义就不是很大。
这个时候用一些家族规章解决问题,确定必要的家规家训,或许更有效,也更有价值。
不是每一个家族都必须制定一部家族宪法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很多,有时没必要“用大炮打蚊子”。家族规章对于当下的许多中国家族而言是一个更切合实际的选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