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凡律师:除了技术以外,大军律师在前面也讲到了逻辑的问题,这对当下家族财富管理的现实意义何在呢?
大军律师:用对的逻辑去做对的事情,才会有对的结果,家族只有同时掌握了技术与逻辑才可以形成真正的财富管理能力。
但从家族财富管理的现状来看,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无论是家族自身还是服务机构,都应当对一些基础逻辑予以进一步的澄清。
东兰律师:具体包括哪一些逻辑呢?
大军律师:这个逻辑事实上在前面已经探讨过了,之所以反复强调就是因为在现实中确实存在太大的误解,尤其是家族自身的误解更深。这是一个基础性、方向性的问题,如果把握不准很可能会出现“还没有出发,方向就错了”的局面。
不可否认,家族财富传承是家族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而且有一定比例的家族也有比较清晰的传承意愿。但是从目前大量财富管理的实践来看,当进一步对家族诉求做准确澄清时会发现家族传承可能只是诉求的表象,事实上真正的家族财富管理根本诉求是安全与保障。
逸凡律师:没有看明白这个问题的家族确实是非常多的。
大军律师:恰恰因为没有看明白的人很多,所以才要不断强调。
这里讲到的安全更多指的是财富的安全,而财富安全的核心是风险管理系统的构建,而风险管理系统的构建基础是风险隔离。家族迫切希望在不同的财富形态、不同类型的利益相关者以及代际构建完整的家族财富风险管理系统,需要专业机构在方向、路径、时间、空间及工具等五个风险隔离要素之间进行整体筹划支持。
对家族而言,这里所讲到的保障也是多层次的,主要包括对家族成员的生存支持、生活支持、学习支持及发展支持四个层次的保障支持。
胡弯律师:事实上,对于家族而言,安全与保障是首要问题,安全与保障的实现也是财富传承的前提与基础。
大军律师:前提与基础的厘清与确认是件决定方向的大事。现在的认识误区就是在大事上糊涂了,把小事当成大事,把不急的事当成急的事,把不重要的事当成重要的事了。
东兰律师:说得通俗一点,家族在财富管理中应当要始终保有“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
大军律师:“透过现象看本质”,东兰律师的总结是正确的。下面我讲第二个逻辑:
中国人的传统习惯是“有交代而无安排”,一般通过最后的口头交代来安排身后事,是否来得及交代只能听天由命,是否能够实现靠的是妻贤子孝,而不是有效的约束机制。
胡弯律师:应当说通过“中华遗嘱库”等多个机构的推动,依据遗嘱进行身后安排的局面似乎有一些改善!
大军律师:所以说每一个阶段都有每一个阶段的推动力量,通过特定机构的引领、同类机构的跟进,改变了中国人的一个观念,这是非常值得敬佩的事情!
总之,通过近些年的财富管理教育,已经有一定比例的财富家族转变观念,尝试通过遗嘱及遗赠等方式对财富传承做出安排,这是一个非常可喜的变化。但从我们的财富管理理念来看,通过遗嘱等进行传承安排毕竟还是一种身后安排。
无论是霍英东、张荣发家族这样的超级富豪家族,还是普通的财富家族,因遗嘱安排或遗嘱执行而引发的继承争议或内斗举不胜举,这对家族情感的损害往往是永久性的、无法修复的,更是家族衰败的开始。上一代即使在“天堂”听到,也只能唏嘘,而无能为力了。(www.xing528.com)
我们可以跨越时间系统回顾一下李嘉诚家族初步完成的传承安排,通过“察而观之”“分而授之”“远而离之”“传而顾之”及“非而调之”等一系列有序的规划、安排与调整,初步完成家族传承,这就是非常成功的生前安排。虽然李泽钜在保证家族事业的稳定与发展方面还要面对许多大考,但就家族的传承安排而言,李嘉诚比香港与其同时代的知名企业家要高明很多。最起码李嘉诚在生前看到了家族传承安排的实现。
逸凡律师:我的理解是大军律师强调这一个逻辑的目的在于,希望家族及专业机构能够在财富管理中区别不同工具的价值与功能,通过更多的金融性工具(如保险等)及结构性工具(如家族信托、家族控股公司、家族有限合伙等),实施以生前安排为主、身后安排为辅的家族财富传承规划,这才是解决家族财富传承的根本出路。
大军律师:首先要明确的是,生前安排与身后安排是一个“主”与“辅”的差异,并不是“对”与“错”的区别。
生前安排与身后安排的传承效果差异是巨大的,大家可以通过一些案例的对比充分地想象一下其中可能产生的差异。简言之,生前安排具有确定性与可调整性,既可以较为确定地实现传承的意愿,也可以根据实现过程中的具体状况进行必要的主动调整;而身后安排对传承者意愿的实现可能是不确定的,出现问题也往往是不可调整的,只能被动适应。
东兰律师:“选择生前看到,避免天堂听到!”这句话是非常有力量的,实乃真知灼见。非常期待大军律师继续演绎其他逻辑。
大军律师:家族财富管理的诉求一旦引发,家族考虑问题的复杂程度是不可想象的,往往会提出非常宏大的诉求、构建非常宏大的财富管理目标,比如设立家族办公室、制定家族宪法、设立家族基金会及家业永续,等等。事实上这些宏大目标的实现是需要条件的,也是需要契机的,很多目标只有在因缘和合的情形下方可推动。
逸凡律师:其实家族有目标,有愿景是好事呀?
大军律师:有目标当然是好事,但从另外一个更务实的角度来看,在家族对于财富管理没有深刻理解,家族内部无法达成高度一致,甚至没有紧急事态发生的情形下,越宏大的诉求、越宏大的目标,越无法推动。很多家族就是在宏大诉求与宏大目标之间反复徘徊,耽误了最佳的财富管理启动时机,最终连最基本的财富管理诉求都无法实现。
家族财富管理从最迫切的诉求出发是至关重要的。最迫切的诉求实现后,不仅初步解决了家族的后顾之忧,而且事实上为后续进一步的目标实现奠定了基础。
同时,在家族财富管理的前期,家族对于财富管理工具的认识和理解是有限的,尤其是对于一些能够兼顾生前安排与身后安排的相对复杂的结构性工具的理解是不够深刻的,对于家族办公室、家族宪法等工具的价值的认识也需要过程。因此,在家族财富管理初期,从意愿安排、家族财产等最简单的工具入手反而是较为有效的。
胡弯律师:非常认同大军律师的逻辑。我有一个深刻的体会,在家族财富管理过程中家族切忌好高骛远,专业机构更不要试图一蹴而就!出发最重要,否则,欲速则不达!
大军律师:家族财富管理的关键是什么?什么才是家族最重要的财富?
家族财富包括人力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及金融资本四个方面,近两年家族文化资本才是家族最重要财富的主张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也就是说,家族文化资本的管理是家族财富管理的关键,文化资本是家族力的核心。
而家族和合既是家族文化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承载家族文化资本的基础,家族和合的重要基础就是家族情感的凝聚,所以家族情感的管理对于家族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当然,从另一个角度也可以理解为家族的情感管理也是家族财富管理的重要内容。
东兰律师:情感管理这些根本性的问题往往被忽略了,那应当如何进行情感管理呢?
大军律师:办法很多,可以通过家族活动、家族会议、家族共同体验以及对家族成员的保障与支持等方式有效凝聚家族情感。
但是,凝聚家族情感最重要的、最长效的方式是寻找全体家族成员的“共同支点”,那就是家族通过开展“家族慈善”等承担社会责任的方式持久地凝聚家族“人心”,这才是情感管理的长效机制。
逸凡律师:四个非常浅显和朴素的逻辑,但这恰恰是家族财富管理最需要打通的基础逻辑,是无价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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