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军律师:您是做什么行业的?当面对这个问题时,很多财富管理相关从业者会直接回答“私人财富管理”,这也是很多机构特别强调的。比如说私人银行往往把自己定位为私人财富管理机构,甚至法律服务领域近些年也演化出一个私人财富管理专业领域。
不可否认,私人财富管理是一个基础性的财富管理层次,也是大多数家族进入家族财富管理领域的主要路径。
胡弯律师:私人财富管理是一个人们耳熟能详、逐步深入人心的概念,我们的“对话”系列里就有一本《对话私人财富管理》。大军律师,您定位的私人财富管理层次具有什么特点?
大军律师:私人财富管理层次初步可以概括为以下6个特点,大家有不同意见可以补充。
1.私人财富管理的对象以家族成员为主;
2.财富管理工具中运用得较多的是遗嘱、遗赠及赠与等意愿安排工具,以保险为代表的金融工具,以及以婚内(婚前)协议及代持协议等为代表的家族协议工具;
3.私人财富管理主要解决的是婚姻风险管理、继承风险管理、复杂家庭多发风险管理及赠与风险管理等家事问题;
4.在私人财富管理层次中,也会涉及家族及家族企业,但此时家族、家族企业更多是被当作财富管理的考量背景,而不是财富管理的对象本身;
5.在这个层次,家族只是对财富管理进行初步的接触,普遍属于“试水”期,家族内部并未形成有效共识,或者说也不需要形成广泛共识,同时也未对结构性工具的功能与价值予以充分的理解与重视;
6.该层次的财富管理安排不仅对家族外部是严格保密的,对家族内部成员也是相对保密的,通常仅仅由家族中的核心家族成员参与并完成即可。(www.xing528.com)
逸凡律师:大军律师说的信息量很大,得消化一下。确实目前市场上强调更多的视角是私人财富管理。我记得大军律师对此一直是颇有微词的。
大军律师:是的!但存在就是合理的。事实上我并不是否定私人财富管理层次的价值,相反我认为私人财富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不可或缺的财富管理层次。
重要的是,私人财富管理的基础和前提是什么?是否充分考虑到了私人财富背后家族及家族企业的因素?是否在家族(企业)整体财富管理规划下的私人财富管理?
答案如果是否定的,问题就严重了。就家族这个大概念而言,事实上包括了家族成员、家族及家族企业三个主体,或者说三个考量的维度,而三者无论是在“关系上”还是在“权益上”都是互相影响和关联,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这个逻辑大家都懂!
单纯的私人财富管理,虽可能有一定效果,但毕竟是不完整的,往往会顾此失彼,甚至可能因缺乏整体规划,在实施中引发新的矛盾与风险。今天的财富“掩体”,很有可能就是明天的财富“陷阱”。
例如,股权代持虽有一定的财富隔离等功能,但又有“名不副实”的先天缺陷。此时既要考虑代持的风险,又要考虑代持风险一旦发生对家族企业所有权结构的影响,不从家族企业层面做相应的考量与安排显然是不行的。
东兰律师:非常赞同大军律师的观点。私人财富管理是应当要做的,但前提是必须置于家族(企业)财富保护、管理与传承整体筹划的大框架下。
大军律师:其实这个道理很简单,财富管理行业与家族也逐步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当然,我们也必须认可一点,实际上在整体筹划之下,家族成员私人财富管理的安排的的确确是重要的财富管理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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