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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2020年林区保护成果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开展林区集镇及居民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坟墓集中区等重点区域、重要目标火灾风险隐患进行整改,全县13个火灾风险隐患全部整改到位。通过以上措施,铜鼓县森林防火良好形势得以稳定,7月23日,铜鼓县连续第十二次被省政府森林防火总指挥部评为全省春季森林防火平安县。组织森林公安局、野保站、林业执法大队、林业工作站联合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4次野生动植物清理专项整治行动,办理行政案件56起。

铜鼓县2020年林区保护成果

【森林防火】全面落实以“辖区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内容的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体系建设,下发森林防火目标责任状。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挂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乡村干部分火源管理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位。每个乡镇设立专职护林员3—4名,每个行政村设护林防火信息员1名,按照划定的防火责任区域,专职从事森林防火宣传、林区野外火源巡查,管住源头。

开展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各乡镇、林场积极开展森林防火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林区以及安全教育活动,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重点围绕“十个一”展开即森林防火指挥长在县电视台发表一次森林防火电视讲话、每个乡(镇)组织一辆森林防火宣传车巡回宣传、每个行政村召开一次森林防火村民大会、每个农村中小学校组织一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课、在进山路口和风景旅游区张贴一批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开展森林防火“户户见”活动(全县组织102个森林防火宣传队进村入户,送发《森林防火入户通知书》3万份、《禁火令》2万份、《森林防火重点时段禁火令》7000份、森林防火年画3万份)、每个自然村至少确定一名巡山员开展巡山宣传活动、铜鼓电视常年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对野外火源管理情况进行巡查暗访活动。“五个禁止”实现全覆盖,即坚决禁止带火种进山,禁止违规炼山,禁止在山上直接烧除枯枝落叶,禁止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禁止在林内及其边缘地带吸烟、野炊、燃放鞭炮等。将火源管理责任落实到乡村干部和林权所有人,落实到巡查责任人,山头地块,确保所有的山场有人管,所有地段有人防。对重点火险区、人员密集区实施重点管理。在春节元宵、全国“两会”、清明期间等高火险期、敏感期、节假日、农事用火高峰期、实行专段管理,真正做到时时设防、处处设防、人人设防。突出加强对“痴、呆、傻、老、幼”和精神病人的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开展林区集镇及居民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坟墓集中区等重点区域、重要目标火灾风险隐患进行整改,全县13个火灾风险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在火灾频发的地段新建生物防火林带5.27公顷,林区在建工程的防火设施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年内,全县建立健全四个层面的巡查督查制度,做到防火重心前移,即县对乡镇巡查,乡镇对村巡查,村对组及护林员巡查,护林员对山头地块实行分片巡查,切实做到山上有人堵,山下有人查,路上有人巡。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县监察委监察重要内容,重点防火期内,县防火办和县监察委一道,对责任单位的森林防火情况进行督查监察。通过以上措施,铜鼓县森林防火良好形势得以稳定,7月23日,铜鼓县连续第十二次被省政府森林防火总指挥部评为全省春季森林防火平安县。

【森林病虫害防治】年内,宜春市确定铜鼓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总体指标为成灾率3‰、无公害防治率为90%、测报准确率89%、种苗产地检疫率99%。全县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总面积1424.73公顷,其中成灾面积为90.5公顷,成灾率为0.68‰。全县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1424.73公顷,其中化学防治112.5公顷、生物防治271.33公顷、人工防治1040.9公顷。全县无公害防治面积1424.8公顷,无公害防治率100%;全县林业有害生物实际发生1424.8公顷,与年初预测发生面积1333.33公顷相比较,测报准确率达到93.58%。全县应施产地检疫面积617.33公顷,实施产地检疫面积为617.33公顷,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完成产地检疫苗木63.3万株,调运检疫木材13745.4立方米,竹材0.8万根,复检木材50立方米,复检苗木25.89万株。

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贯彻落实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松材线虫病防控暨疫木清理“百日攻坚”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铜鼓县2018—2019年度松材线虫病预防与枯死松树除治实施方案》,在棋坪镇、永宁镇、高桥乡、温泉镇、三都镇、大塅镇、带溪乡、茶山林场8个乡镇(场),18个村(工区),81个小细班中清理病死(濒死、枯死等)松树10910株,全面完成清理除治工作,并按要求开展除治工作“回头看”,经省市核查组检查,全县整体清理除治效果良好。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调查与春、秋季普查,及时上报疫情报告。春普时,对棋坪镇、永宁镇死松树取样送市、省林检机构镜检,发现松材线虫雌虫活体。配合市站、省局向国家林草局上报松材线虫病疫情。9月19日,国家林草局发布公告,明确铜鼓县为疫区。秋普调查全县死松树5085株,三都镇、大塅镇为新增疫点。

加强舆论宣传,增强森防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介,宣传和普及松材线虫病防控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印发通告、松材线虫病宣传手册、最新防控政策7000份,并向社会公开检疫举报电话,提高群防群治意识,形成积极参与松材线虫病防治的良好氛围。铜鼓县被赣中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评为2019年度赣中西林业有害生物联防工作先进基层单位。

【野生动植物保护】1月,联合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市场经营监管工作的通知》,在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野生动物越冬地、停歇地等重要区域和集贸市场、饭店、餐馆等场所出售以没有合法来源野生动物为原料的食品,禁止在市场上出售用于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猎具等开展联合检查执法行动。并下发《野生动物狩(猎)捕、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告知书》,规范驯养繁殖、经营利用企业管理及野生动物养殖和经营利用活动。充分利用4月1—7日“爱鸟周”及11月“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采取广场宣传、进校园、电视台播放等形式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普法宣传活动。年内,认真学习和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定野生动植物保护方案,开展江西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普法教育,出台《铜鼓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的公告》。组织森林公安局、野保站、林业执法大队、林业工作站联合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4次野生动植物清理专项整治行动,办理行政案件56起。

完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的建档立卡工作,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对江西十大古树制作宣传牌,全县古树名木进行普查补充完善,普查确认的1332株古树名木全部进行挂牌建档。严格规范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采集移植,严禁审核审批野生植物移植进城。全年未出现严重采挖、采伐等破坏野生植物(特别是重点保护珍稀野生植物)违法行为。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及时上报行动总结,确保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安全。(www.xing528.com)

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全国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与保存利用规划(2014—2015年)的通知》(林规发〔2014〕119号)和江西省林业局《关于江西省第二次主要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林造字〔2017〕17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在省林业局统一部署下,铜鼓县于2018年8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林木种质资源专项调查工作。2019年4月底,全面完成全县9个乡镇4个国营林场13.87万公顷林地的林木种质资源外业调查任务和内业汇总、成果编制工作。5月,完成数据上报。6月,通过省级验收,并获得省级优秀奖,奖励资金10万元。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字〔2017〕127号)、《江西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林第七次二类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林办发〔2018〕71号)及《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启动我省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的通知》(赣林资字〔2019〕43号)精神,铜鼓县制定《铜鼓县林业局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方案》,从组织领导、准备工作、时间安排、技术措施、资金筹措等方面制定详细的措施。

5月,在全县范围内启动铜鼓县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成立外业调查工组19个、外业督导检查组3个、内业整理组1个,抽调专业技术调查人员80余人,筹备调查经费210万元。至10月底,完成390个县级固定样地的调查,实测固定样地活立样木23278万株,区划小(细)班16857个,区划面积155324.6公顷,其中商品林95648.6公顷、公益林43084.1公顷、其他16591.9公顷,全面完成调查任务,调查成果数据经省、市检查验收评审。

【森林采伐】认真执行“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全年下达人工商品林林木采伐指标22527立方米(其中主伐15607立方米、抚育间伐6920立方米),下发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数量142份19543.13立方米,林地征占用采伐许可225立方米。全年完成天然林保护工程面积6.792万公顷,其中国有0.474万公顷、集体和个人6.318万公顷。

7月15日,县林业局开展对永宁镇丰田村342号样地调查

【森林督查】年初,组织对2018年度森林督查186个图斑开展“回头看”,并整改到位。同时,对国家下发的211个判读图班进行认真梳理,逐块进行实地核查。全县受林业局委托的林业执法单位办理林业行政案件148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92起,占全年案件的62.2%),处理148起,教育处理人数148人次。罚没收入160.8万元。下发《关于明确全县林业司法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铜林字〔2019〕95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林业行政案件司法鉴定事宜,所有案件经审核后,一律登录铜鼓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系统,实行案件网上公开,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准确,处理到位,全年无申请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重点生态区非国有商品林赎买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建设,认真做好省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全县在完成2017年度首期赎买重要生态区非国有商品林122.95公顷的基础上,2018—2019年完成官山自然保护区赎买山林3920公顷(其中核心区缓冲区山林租赁合同1273.33公顷、实验区山林协议封育2646.67公顷),完成国省道两旁、“三高三线”、修河源头等重点生态区非国有人工商品林赎买6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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