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是想学会。会有等级之别。上者如王引之、俞樾之流,不只能读懂,而且能看出古籍有问题。中者如旧时代的通达读书人,旧典籍几乎都能理解。下者如现在中学教学大纲所要求,能够“初步阅读文言”。怎么样算初步,很难说,这里假定有个共同的认识,是,读加标点的宋以后的记叙文,如笔记之类,能够理解,大致不误。这样,我们就可以看看中学生的程度如何。熟悉中学情况的人都知道,高中毕业,能够“初步阅读文言”的可以说绝无仅有,也就是并没有学会。这就使我们不能不想到一个问题,现在,上中学的还不是青年的全体,但这是教育事业的一个方向,如果不久的将来,全体青年人都受到中等教育,而中学语文课兼教文言,这就等于要求全国人都能够“初步阅读文言”,这办得到吗?我的看法是办不到。原因主要不是方法需要改进,而是客观情况限定不应该统一要求,或至少是不必统一要求。理由之一是,同样是课程内容,性质和功用可能不同,就拿现代汉语与文言比较,现代汉语非用不可,文言就不然。理由之二是,文言既然非过现代社会生活所绝对必需,那就应该容许,或不能不容许,需要并喜欢学的,学,不需要并不喜欢学的,不学。理由之三是,大多数学业、行业,与文言的关系很少或没有,从事这类学业、行业的人,不会文言不至有什么明显的不便。理由之四是,上面提到欣赏文学艺术,说明学会有好处,但由此只能推论,人人有学会文言的权利,不能推论,任何人没有不学文言的自由。理由之五是,学会文言要占用不少时间,还要有浓厚的兴趣支持,可是有不少人确实没有时间和兴趣,所以事实是不能要求这些人也学会文言。总之,考虑多方面的情况,结论似乎只能是,都学会既不可能,又不需要。(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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