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第11.2节曾把白话文献分为三期:第一期是唐以前,第二期是唐宋到明清,第三期是现代。严格说,第一期只有些白话资料,还没有成为典籍,因为那是夹在文言的大海之中,处于附庸地位。现代白话,由“五四”时期起,作品数量不小,可是终归时间短,而且都是我们熟悉的,可谈的也不多。因此,谈白话典籍,主要是中间一段。这一段时间长,花样多,巨细不遗很难,所以只能用举例的办法,介绍一些重要的,常见的。这些常见的,与文言典籍相比,数量像是少得多,原因未必是作得少,而是没有受到重视,很少人保存,难于流传下来。举较远的例,杜诗,历代都有多种版本,见于公私书目,保存到现在的还是不少;可是变文,如果没有埋藏千年以上的敦煌石窟,我们就会一种也看不到。近的,如民歌,郑振铎《中国俗文学史》第十四章说:“刘复、李家瑞编的《中国俗曲总目稿》所收俗曲凡六千零四十四种,皆为单刊小册,可谓洋洋大观。其实,还不过存十一于千百而已。著者昔曾搜集各地单刊歌曲近一万二千余种,也仅仅只是一斑。”这是专家搜集,至于一般人,甚至一般图书馆,那就也许连一种也看不到。总之,以常见为标准,白话典籍是不像文言那样多的。
上一章说,文言和白话有界限问题;第14.1.2节并且说,有少数作品,算文算白似乎都不合适。这牵涉到白话典籍的取舍问题。我的想法,讲文白界限道理的时候应该说清楚。至于实际处理,那就宜于从宽,就是,可以算白话的尽量算白话。这样做主要有三种意义或三种情况。一是白话里夹杂少量的文言词语,我们应该容忍文言越界,总的仍旧算白话。二是文言成分虽然不少,但基本格局是白话,应该仍旧算白话。三是某作品太文,或某作品的某些部分太文,但对前者来说,某作品所属的类,对后者来说,某作品的整体,也应该仍旧算白话。(www.xing528.com)
还有个小问题是很多材料,性质不同,时代不同,怎么安排。为了简而明,想兼以作品的时代和性质为纲。兼,意思是,可以分先后的时候以时间先后为序;介绍某些体裁的时候也可以连类而及,那就时间靠后的一些作品也许先介绍。还有,因为材料多,宜于化繁为简,举实例,一般限于前面没有举过的,以及较难见到或看见样品才能较清楚地了解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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