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一节的例证可以看出,文言和白话界限不清,主要是文言越界,混入白话,而不是白话越界,混入文言。所以会这样,原因很简单,是“五四”以前,一直是文言势力大。这表现在几个方面。其一是文言有以秦汉作品为标本的相当严格的词汇句法系统,这“严格”有闭关自守性,系统之外的表现方式很难闯进来。例如叙事追述以前的情况,文言通常用“初”引起,就决不能改用“以前”。其二是文言有“雅”的声誉,执笔为文的人,包括阶层不高的,总是愿意照用旧调。这风气一直到现在也没有灭绝,如请人来还是要写“光临”。其三是用某种格调惯了,换个格调反而觉得费力。正面的,隋朝李谔是个好例,他大声疾呼反对骈体,可是那篇奏章用的是清一色的骈体。反面的,“五四”时期高呼文学革命的那些人是个好例,他们决心改用白话,可是起初总是力不从心,反而不如用文言得心应手。元明以来许多白话作品杂有文言格调,除了有意求雅以外,文人熟悉文言,因而不知不觉就之乎者也,想来是个最重要的原因。其四是文言的许多修辞手法有较强的表现力,这有如好的工具,人都愿意用,甚至不能不用。举两种为例。一种是情景交融的写法,诗词里最常见,有不少并且很出色,戏曲的唱词正好也想这样,所以就吸收进来,成为“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西厢记》第四本第三折旦唱)。另一种是对偶,白话作品里几乎到处都用,如“妾身姓李,表字贞丽,烟花妙部,风月名班;生长旧院之中,迎送长桥之上;铅华未谢,丰韵犹存。养成一个假女,温柔纤小,才陪玳瑁之筵;宛转娇羞,未入芙蓉之帐”(《桃花扇》第二出小旦白)。这两处都要出诸口,诉诸耳,尚且这样,写出供眼看的就更不用说了。
文白界限不清,除了文言势力大之外,旧时代的人没有“五四”时期那样划清界限的思想也是个原因。早期的白话是记说话人的口所说,所以不能不随着口语走。但这随着只是情势使然,不是思想上要求这样。后来情势不同了,记口说变为文人写,既然思想上不要求划清界限,那就总是随文人自己的习惯,怎样方便就怎样写。这有成为纯粹白话的可能,但更大的可能是容纳或多或少的文言成分。因为照那时候的看法,即使有意要求通俗易懂,也不会想到必须同于口语的白话才通俗易懂。换句话说,在他们眼里,兼用些浅近的文言是同样通俗易懂的。总之,文白界限不清,十之九是由于文言越界,可是这越界不是侵入,而是受到欢迎才混进去的。(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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