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端的办法斩钉截铁,优点是干脆。但有缺点,是由对立的一方看,行不通。偏于一端行不通,显然,可行的办法只能在中间,也就是在学和不学之间。这中间的路是原则,至于具体办法,因为有整个国家和单个人的区别,那就还要分析。
就整个国家说,中间的路是有人学,有人不学。有人学,接受文化遗产一类的任务就不至完全落空;有人不学,浪费时间不合算的忧虑就可以相对减轻。这样打折扣的兼顾,推想相持不下的双方都不会十分满意,但也实在想不出能使双方皆大欢喜的办法。这里假定兼顾的办法可行,下面一些问题就来了。首先是什么样的人学,什么样的人不学。这原则上不难定,是需要用文言的人学,对文言有兴趣的人学。比如一个人的专业或愿意从事的专业是整理古籍、研究古代汉语或研究本国史等等,他就不能不学文言。不从事与文言有关的专业的,也许愿意读《史记》《文选》、杜诗等多种典籍,他也就不能不学文言。需要的和愿意的相加,会有多少人?这很难说,幸而关系不大,可以不管。接下来一个问题是,怎么能断定某些人是需要学或愿意学的,某些人是既不需要学又不愿意学的。想知道爱吃不爱吃,先要吃一些试试。这就使我们陷入像是矛盾的圈圈里:因为决定不全学,反而要全学。这是说,早期(比如小学后半和初中前半)总要都学,才能稳妥地分辨哪些人可以学,哪些人可以不学。再下来的问题是教育行政部门如何定学制,教师和家长如何考察和引导,出版部门如何制定出版文言读物计划,以保证这先尝后买的办法能够顺利实施。这些是具体措施方面的事,可以不多谈。(www.xing528.com)
就个人说,中间的路是可以学,可以不学。决定学不学的标准仍是上一段指出的:要看有没有必要,有必要,非学不可;没有必要,可以不学,但是如果有兴趣,那就也非学不可。这样做,整个国家和个人,由实行和收获两方面看,就有了大差别:整个国家是两全,个人是走一极端。不过总的精神是一致的,都是:学,有机会;不学,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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