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不同的用途,书面语言不能不分为各种体。体是按照内容不同、写法不同而分的类。不同的类有不同的名称,如“诗”“赋”“论”“书”等。大致从汉魏间起,有些人开始注意文章作法,于是谈到文体,如曹丕《典论·论文》中有“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的话。到南北朝,刘勰写了一部《文心雕龙》,是文论的专著,里面卷二到卷五都是研讨各种文体的,标题是:明诗,乐府,诠赋,颂赞,祝盟,铭箴,诔碑,哀吊,杂文,谐隐,史传,诸子,论说,诏策,檄移,封禅,章表,奏启,议对,书记,共二十种。这不是严格的逻辑分类,如“诸子”和“论说”就不能截然分开。但可以看出,在那时期,文人心目中的文体已经很多。
稍后,昭明太子萧统编《文选》,把文体分得更细,计有:赋,诗,骚,七,诏,册,令,教,(策)文,表,上书,启,弹事,笺,奏记,书,移,檄,对问,设论,辞,序,颂赞,符命,史论,史述赞,论,连珠,箴,铭,诔,哀,碑,墓志,行状,吊文,祭文,共三十八种。萧统选文有标准,他在《文选序》中说,要“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就是说,选的是美文,所以经、子、论辩文不选。如果各种性质的文章兼收,文体的数目还要多一些。《文选》给文体分类,大致是以文的名称为标准,不同名的有一个算一个,因而有些内容相近甚至相同的,如“上书”和“书”,就算作两类。后代一部有名的选本,姚鼐的《古文辞类纂》,只收古文不收诗歌,分类是内容和名称兼顾,计有:论辨,序跋,奏议,书说,赠序,诏令,传状,碑志,杂记,箴铭,颂赞,辞赋,哀祭,共十三大类。这样合并,眉目清楚,正如编者在“序目”中所说:“一类内而为用不同者,别之为上下编云。”可见细分,类是还要比这多的。
文体种类多,还可以从文人的文集里表现出来。如苏轼是各体都擅长的作家,《苏东坡集》收的文体计有:诗,词,赋,铭,颂,赞,论,策问,叙,状,表,启,书,记,碑,传,青词,祝文,祭文,行状,墓志,辞,策,札子,奏议,制诰,外制,内制,乐语,差不多三十种。(www.xing528.com)
文体种类多,与上层人物的排场有关系,比如同样是一封信,写给皇帝就得改个名称,叫奏章之类。白话是人民大众用的,所以许多表示排场的名称就用不着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