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形成以后,独占了书面语的阵地,白话作品想出头,争一席地,就困难了。原因主要是四个。其一,人睁眼看的是文言,拿笔写的是文言,日久天长就会不加思索地认为,书面语就是这样,不这样的就不是书面语。其二,文言是流行在上层人群里的,有别于街谈巷语,这“别”包括很多内容,可是人看到的却经常是雅不雅。文言雅,这就有了强制力,使绝大多数人拿起笔就不得不之乎者也。其三,文言把大部分有学识的人吸引过去,结果是肯用白话写的人不只量少,而且常常是学识也不够,写出好作品的可能性就比较小了。其四,即使写出一些,在文言雅的风气之下,也不会受到应有的赏识,因而也就难于取得保存的机会。两千年来的文献资料可以清楚地说明以上几种情况。隋统一以前,成篇的白话作品像是只有两类,一是谣谚,因为要传俗,所以用白话写,二是文人的游戏之作,如王褒《僮约》之类,总之是稀如星凤。从唐朝起出现了变文,那是和尚俗讲的产物,就是说,是进口货,本土的文人大概不会重视,可是人民群众喜欢,就有了市场。又一种是语录,是记录禅宗和尚的机锋的,也应该算进口货。总之,都是由人民群众作内应,由外面攻进来的。到宋朝,前一种进口货变化、发展,成为话本系统的小说,加上元明清三朝,成就很不小。仍是话本形式的有《京本通俗小说》和三言二拍等等,扩大为章回体的有《水浒传》《儒林外史》《红楼梦》等等,势力可以说不小。但是还不能说是已经同文言平起平坐,因为是“俗文学”,俗,当然就为大雅所看不起。例如:一是正牌的文人都不干。大概只有俞樾是例外,他曾修改《三侠五义》 ——但那是修改,不是作。二是不只不干,还怕玷污了雅,不敢沾。如讲古文义法的人,有不少曾谆谆告诫,不许入小说、语录语。三是更深一层,连写的人自己也承认是俗而不雅,因而有不少作品虽然传世出了名,可是作者却不敢出头露面,以致后代治文学史的人不得不费力考索,如《水浒传》《金瓶梅词话》等等都是这样。因此,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没有文言压制,白话作品的量就不会这样少,成就也就会高得多。可多而少,应高而低,这责任也应该由文言承担。(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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