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策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复杂程度日益加深,科普政策参与制定的主体呈逐渐增加的发展态势,这对促进我国科普事业高质量普及和影响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2.1 科普政策构成的政策主体
政策主体是直接或者间接地参与政策制定、执行、评估和监控的个人、团体或组织,公共政策主体是政策系统的核心成分,是指参与和影响公共政策决定、执行、监督等过程的组织、团体和个人。公共政策主体主导着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乃至调整。政府、政党、利益团体、公民以及大众传媒作为当前最为主要的几个政策主体,都从不同角度通过不同方式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施加不同程度的影响。不同的政策主体亦会通过各种途径以不同的方式影响公共政策过程。公共政策参与方式就是这些不同方式的有机结合,这是现代公共决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目前,参与我国科普政策制定的主体达64个,分别为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科学技术部等。
该64个发文主体按权威性来分,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中共中央及全国人大,第二层次为国务院,第三层次为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以及其他发文部门。在519项分析样本中,由中共中央颁布的法规有2项,全国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有1项,由国务院颁布的法规性政策有29项,约占总数的5.6%。由科学技术部、农业部(农业农村部)以及其他政策主体单独或联合发文的政策数为487项,约占总数的93.83%。
如图1-2所示,单独制定我国科普政策的主体多达36个,其中,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单独发布209项政策,占比约为50.14%,在数量上独占半壁江山。由全国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文件只有1项,为《科普法》,数量占比为总数的0.24%。此外,由国务院独自颁布的行政法规有27项,约占总数的6.51%。由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以及其他发文主体独自发文多达387项,约占总数的93.25%。其中,国土资源部(自然资源部)、科学技术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农业部等是主要的发文主体,科学技术部、国土资源部各发文28项,占比都为6.75%。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单独发文22项,占比为5.30%。农业部单独发文18项,占比为4.34%。很明显,关于科普政策的法律只有一项,即2002年由全国人大颁布的《科普法》,虽然《科普法》在推动科普工作和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方面作用和影响巨大,但由于这是世界上第一部专门性的科普法律,没有任何经验可借鉴,所以该法略显笼统和简约,有关条文不够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如《科普法》明确规定,国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可以按照市场机制运行,但对于如何市场化运行并未给予具体和进一步解释说明。这说明无论是在“量”还是在“质”的方面,我国科普工作法治化的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应尽快对《科普法》进行修订和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以推动科普事业健康发展。同时,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作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主要部门,充分履行了应尽的职责,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方法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是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的主要力量。
图1-2 国家层面单独制定科普政策的主体构成及发文数量(1994—2019年)
在1994年之前,几乎没有专门性的科普政策,处于政策真空期。在1994—2005年,国家科普政策文本数较少,尤其是在2002年之前,政策制定主要是由科学技术部、国土资源部、科学技术协会、文化部等少数部门承担,其他部门鲜有参与到科普政策的制定中。2002年,随着我国科普法的颁布,这一状况有了一定改善,2002—2005年,科普政策数量和制定部门较之以往都有了明显的增多。2006年以后,随着我国对提高公民素质力度的日益加大,参与科普政策制定的部门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政策数量和政策制定部门都呈现出激增的态势,这与国家关于鼓励和重视发展科技、提高公民素质的相关战略部署,以及一些关键性的、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政策,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关于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科学技术普及“十二五”专项规划》《国家科学技术普及“十三五”专项规划》《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国科协科普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出台有着密切关联,对我国科普事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由表1-1和图1-3可以得出,我国国家层面科普政策由2个及2个以上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数共有101项。在联合发文的主体中,参与发文次数最多的是科学技术部(109次),所占比例为15.1%,说明科学技术部在参与科普政策的制定中与其他部门的联系最为紧密。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简称科协,105次),所占比例为14.25%。另外,宣传部(64次)、教育部(65次)、财政部(58次)、发改委(55次)等部门与其他部门也具有很高的关联度,所占比例分别为8.92%、8.72%、7.83%和7.56%。其中,科学技术部与科协、宣传部、教育部和发改委共同参与政策制定分别为26项、20项、16项和10项,科协与宣传部、财政部、教育部共同联合参与政策制定19项、15项和13项,说明上述部门也是联系最为紧密的政策发文主体。可以看出,无论在单独制定科普政策还是联合参与科普政策制定方面,科学技术部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都有着稳定、高频的政策数量输出,是政策制定的主要力量。在单独制定相关科普政策方面,除了科学技术部与科协外,国土资源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农业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在政策输出中也是名列前茅,但在联合发文方面并不突出。
表1-1 政策主体联合发文情况
图1-3 联合发文政策主体构成及发文数量(1994—2019年)
1.2.2 我国的科普政策与科普关键词分析
由于政策主体众多,全面分析会对分析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产生影响,通常选取网络中心度较高的政策主体作为研究对象。研究对象选定为科协、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宣传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中医药管理局和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选取具有代表性分析样本,其中,科协34项,科学技术部22项,教育部15项,宣传部13项,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13项,财务部9项,中医药管理局8项,农业部7项,国土资源部6项。(www.xing528.com)
分别对9个政策主体各自对应的分析样本进行“合并文本文件”“分词”和“词频统计”处理,为了降低低频词对分析结果的干扰,只选取每个政策主体的前21个主题词进行分析,共得到主题词181个,绝大多数主题词都是重复出现,具有较高的重复率。经统计,181个主题词,只有28个主题词是单独出现的,主题词重复率高达85%,这从侧面反映出我国在科普政策内容方面出现了政策资源重叠现象。
如图1-4所示,该图由三部分构成,即政策发布主体、法律法规主题词以及它们之间的连线,其中网络中心部分的主题词为至少2个政策发布主体共同关注的主题,网络外围的主题词为政策主体独自关注的主题。以农业部、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为例,农业部侧重于“科普基地”“农业”“农村”“农民”“妇女”“科学素质”“科普宣传”“转基因”“科普作品”“生物”“知识”“培训”“青少年”“专家”等方面的内容,其中“农业”“妇女”“转基因”和“生物”是农业部独自关注的主题,其余方面的主题词是与其他政策主体共同关注的。例如,“科普基地”就是与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国土资源部以及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关注的主题。“服务”“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科学素质”“设施”“国土资源”“灾害”“科技馆”“科普活动”“科普基地”“科普资源”“展教”“气象”“培训”“科普能力”等方面的内容是科学技术部所侧重的主题,其中,“气象”“灾害”是科学技术部独自关注的主题,其余的是与其他政策主体共同关注的主题。“科普活动”“计划”“惠农”“农村”“项目”等方面的内容是财政部与其他政策主体共同关注的主题,“营业税”“增值税”“政策”“预算”“出版物”“专项资金”等主题是财务部单独关注的。
图1-4 政策主体发布主题词关联图
1.2.3 科普政策的发展趋势
中国科协印发《中国科协关于加强科普信息化建设的意见》(中科协发〔2014〕90号)提出科普信息化是推动科普创新发展的深刻变革,科普信息化是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带动科普升级的必然趋势,科普信息化是实现全民科学素质跨越提升的强力引擎,科普信息化是对传统科普的全面创新。
《中国科协科普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进一步开拓网络科普主战场,科普信息化和科普产业发展取得新进展。“十三五”时期,全面创新科普工作,加强科普信息化,提升科普整体水平,对于实现我国公民科学素质跨越提升具有重要意义。按照“2015年搭建框架、初见成效,2016年完善提升、效果凸显,2017年体系完善、持续运行,2018年后常态高效运营”目标,迭代建设形式多样、方便实用、内容丰富的网络科普大超市,迭代建设网站与网站、公众与公众、公众与网站、线上线下等网络科普互动空间,不断提升科普精准推送服务品质和水平,建立完善科普信息化运行保障机制。到2020年,保持专项经费稳定投入,实现15家以上主流门户网站开设科普栏目(频道),开发运行30个以上科普中国系列App和微信订阅号,各频道PC端和移动端年总计浏览量100亿人次以上,其中移动端年浏览量70亿人次以上。
提升优质科普内容供给能力,聚焦公众需求,采用新闻导入、好奇心驱使、科学解读等形式,创新科普内容表达方式,优化科普内容的科学性审核把关,建立完善专家审核和公众纠错相结合的科学传播内容把关机制。到2020年,把科普中国打造成最权威、最具影响力的科普平台,形成机构、专家和公众共同参与,各地、各部门、各类机构协同联动的科普信息生产和分享的生动局面,趣味性、科学性、体验性和精彩度大幅提升。
拓展科普信息传播渠道,充分利用和借助现有传播渠道,拓宽网络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科学传播渠道。发挥好互联网企业等专业机构的主体作用。积极组织和动员传统科普渠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与服务运营商、设备制造商的深度合作,拓展科学传播领域和空间。到2020年,实现公民通过互联网有效获取的科普信息到达率在70%以上;城镇社区、学校的科普信息到达率在90%以上;乡村社区的科普信息到达率在70%以上。
实施科普信息化落地普惠行动,创新科普的精准化服务模式,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采集和挖掘公众的科普需求数据,洞察和感知公众科普需求,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资源送达目标人群,推动科普信息在社区、学校、农村等的落地应用。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及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科普信息服务定制化推送。强化移动端科普推送,支持移动端科普融合创作,推送科普头条新闻。
建设科普中国服务云,以提升科普服务效能为核心,以科普信息汇聚生产与有效利用为目标,立足现有基础条件,迭代建设科普中国服务云和科普中国门户网。推动科普大数据开发开放,实现科普信息汇聚、数据分析挖掘、应用服务、即时获取、精准推送、决策支持,创新科普产品和服务,提高科普投入效率和科普信息资源的高效利用。截至2020年,建成能全面支撑科普信息化服务的科普中国服务云,实现PB级的优质科普信息资源的快速生产与汇聚,实现为亿级科普受众的科普资源获取和推送服务能力。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建设网上科技工作者之家,打造科技工作者的精神纽带和情感家园。准确把握科技工作者熟悉并习惯使用互联网的特点,加强建网、管网、用网工作,探索互联网服务的工作模式,开展网上建家、交友活动,科协各级领导实名上网,直接听取科技工作者意见建议和呼声,提供政策服务,引导科技工作者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努力成为可亲可信、知心知意的科技工作者之友。针对科协以兼职人员为主的组织特点,引导兼职科技工作者自觉树立兼职不等于业余的意识,正确处理本职工作和兼职工作的关系,通过网络交流、视频会议等方式有效化解履职困难,加强工作联系。以学术交流为媒介,建设网上科技社团和科技社区,打造网络科技工作者联系服务平台,增强工作联系和情感交流。围绕做实做好“互联网+科普”工作,充分发挥“科普中国”的品牌作用,引导和帮助科技工作者向社会公众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依托老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程建设中国最大的科技人物专题网站,打造中国科技工作者的精神殿堂和情感家园,着力塑造科技工作者之家的良好社会形象。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工作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互联网+企业服务”方式建设信息开放、资源共享、运行高效的企业技术创新信息服务平台,开展企业创新方法培训、知识产权巡讲活动,大力推进专家工作站建设,把更多的科技创新和人才资源引入企业。
我国近几年科技发展迅猛,科普信息化建设的蓬勃发展深刻地改变了公众的生活方式。在信息化时代的大背景下,科普信息化政策的颁布和实施,为科普信息化快速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信息资源,促进信息交流和共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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