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2018年,兴宾区有区(县)级人民代表大会1个,乡(镇)人民代表大会20个,有各级人大代表1836人。其中,自治区级人大代表4人,来宾市级人大代表113人,兴宾区级人大代表331人,乡(镇)级人大代表1388人。兴宾区四届人大常委会有组成人员33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28人。兴宾区人民代表大会设法制与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等2个专门委员会,兴宾区人大常委会设办公室、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等4个工作机构,设立城北、城东、河西街道工作委员会。
年内,兴宾区人大常委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2018年,兴宾区人大常委会共组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1次,召开常委会会议11次,召开主任会议20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4项,开展执法检查1次,专题调研和视察3次,配合自治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16次,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77条,作出决议决定6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2人(次),完成上级人大委托组织的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及有关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等工作。
【兴宾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2018年2月2—4日,兴宾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来宾大剧院召开,应到代表331人,实到代表306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区长周廷新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向东作的《来宾市兴宾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闭删作的《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崇盛作的《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兴宾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区财政局的《兴宾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批准以上6个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大会依法选举区监察委员会主任余国军。
【兴宾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至二十九次会议】1月25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兴宾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兴宾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区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关于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兴宾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作出关于调整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出席会议。
2月4日举行。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会议任命兴宾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向东给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议举行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向东指出,在刚刚闭幕的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选举产生来宾市兴宾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这次常委会会议又任命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标志着兴宾区监察委员会班子组建全面完成。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向东强调,兴宾区首届监察委员会要严格依法执纪,主动接受监督,努力开创监察工作新局面。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出席会议。
3月8日 举行。会议听取关于补选市四届人大代表的情况报告,并投票补选沈阳兵为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审议并经投票表决通过解除处分、人事免职等事项。常委会组成人员26人出席会议。
2018年11月27日,兴宾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由兴宾区选举产生的市四届人大代表到来宾市(小平阳)碳酸钙产业园视察
4月4日举行。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审议并经投票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任命梁露、李敏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作出关于接受俸佩峰辞去来宾市兴宾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向东给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议还举行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向东希望常委会组成人员加强学习,深入把握全国两会精神实质,发挥基层人大作用,强化监督职能,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把两会精神落到实处。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出席会议。
5月16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兴宾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来宾市兴宾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及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作出关于许可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对盘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决定、关于接受韦平辞去来宾市兴宾区第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向东给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议还举行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向东在会上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对人大代表的教育和管理。从2017年5月至当前,有3名人大代表因触犯法律先后被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影响人大代表的形象。希望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切实履行好对代表的监督管理职责,认真抓好人大代表的培训,把法制教育和履职能力培训有机地结合起来,让人大代表知法懂法、敬畏法律,弘扬正能量,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经济社会中的带头表率作用。二是报送材料要及时。年内对乡镇人大的绩效考评新设“按时报送材料”项。要求各乡镇对布置的工作和上报的材料认真把关,善于归纳总结,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材料报送等工作。三是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各委室根据当年的工作要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抓好工作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出席会议。
6月15日举行。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作出关于接受盘仕立辞去来宾市兴宾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及有关人事任免的决定,任命韦景峰为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局长。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向东给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议举行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向东在会上强调,《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的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拥护中央修改宪法的重大决策,坚决维护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权威地位。要坚定宪法自信,保证宪法法律在兴宾区全面实施。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动兴宾区委重大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兴宾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向东希望获得任命的同志要牢记使命,增强公仆意识,坚持做到用权为民、真心为民服务;要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做到带头学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公正廉洁,增强规矩意识,做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扰,切实做到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出席会议。
9月11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并通过兴宾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专项检查组关于兴宾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专项检查情况报告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任命邓媚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副院长。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向东给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议还举行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出席会议。(www.xing528.com)
9月30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并通过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兴宾区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关于2017年兴宾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审查和批准2017年兴宾区财政决算,做出兴宾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7年兴宾区财政决算的决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并通过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出席会议。
10月28日举行。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会议决定任命刘立春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向东给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议还举行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出席会议。
12月12日举行。会议传达学习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标益在全市人大工作会议上的三个讲话精神;听取和审议兴宾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预算调整、2017年度兴宾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来宾市兴宾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情况以及2018年脱贫攻坚、乡村旅游业发展、工业园区建设情况报告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兴宾区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审判质效的工作报告,兴宾区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情况报告,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8年兴宾区预算调整的审查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巡查调研的情况报告,关于开展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审查和批准兴宾区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并作出兴宾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区人民政府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作出任免决定。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向东给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议还举行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出席会议。
12月28日举行。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会议决定任命邱干师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向东给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议还举行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常委会组成人员26人出席会议。
【乡镇人大工作会】2018年4月3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2018年乡镇人大工作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向东,副主任韦英生、张海、江沁霖,人大机关各委室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等3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由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英生主持,传达全国两会精神,各乡镇、街道汇报2017年人大工作情况和2018年人大工作计划。会议还通报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优秀代表议案建议、不规范代表议案建议。会议对2018年的代表工作作具体安排部署。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向东对下步全区人大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精神;二是抓好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加强调研督办;三是突出重点、抓好督查、视察工作;四是加强学习,带头遵守中央的八项规定。
【代表建议集中督办会】2018年10月19日,兴宾区召开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集中督办会,代表对建议办理答复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询问,有关单位领导就代表的询问作出应答。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区人大代表向区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共77件,所提建议主要涉及经济建设、民生保障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在办理的77件建议中,基本得到解决的27件,占35.1%,正在解决或有待解决的42件,占54.5%。代表们提出的所有建议按规定时限全部办复,并逐一向代表做出书面答复,办复率100%。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英生、江沁霖,区政府副区长韦柳谢参加会议。
【监督工作】常委会围绕经济发展和民生领域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精准发力,强化监督,通过开展专项调研、执法检查、听取报告等方式督促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一是围绕发展抓监督。2018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报告、2017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8年预算调整的报告,批准2017年兴宾区财政决算的决议和2018年预算调整的决议,对计划、预算执行和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分析,依法提出监督意见,督促财政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工作监督。二是围绕法治抓监督。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监督,常委会第2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兴宾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审议意见。开展执法检查,常委会对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还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在兴宾区开展《食品安全法》《律师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强化司法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审判质效工作情况报告及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进一步增强对“两院”工作监督的实效。三是围绕民生抓监督。年内,常委会通过听取报告、专题调研、专项检查等方式围绕民生问题实施有效监督。6月中旬至7月下旬开展兴宾区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专题调研,7月上旬开展兴宾区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专项检查,9月下旬,区人大、区政协联合组织兴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巡查调研活动,对调研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区政府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四是围绕信访抓监督。常委会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建立实施主任会议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和常委会领导轮流到人大信访室接待来访群众制度,分析新形势下群众利益诉求的特点与规律,及时研究疑难信访问题,推动一批群众合理诉求的解决。2018年,接待来信来访19件33人次,接待受理的信访案件全部给予及时的交办、转办和督办,信访案件办结率得到提高。
【决定重大事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重要途径。2018年,常委会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9项。常委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过程中,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兴宾区委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把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
【人事任免】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认真履行政治责任,努力做到大事要事敢担当、善作为,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拟任职人员任前调查、宪法宣誓、颁发任命书等制度,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2018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2人(次),其中任职21人(次),免职31人(次),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人员,为保证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代表工作】常委会探索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代表履职方法,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发挥代表作用,加强管理监督。一是不断拓宽代表履职平台,全面加强代表小组建设。当前,兴宾区建立乡(镇)级“代表活动中心”23个,村级“代表之家”147个,代表工作站7个,组建代表小组264个,其中专业代表小组5个。2018年初,兴宾区推荐的2个“代表履职活动中心”、7个“代表之家”、12个“代表小组”,荣获来宾市人大常委会表彰。2018年10月,全市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建设现场会在兴宾区召开,兴宾区打造的“不忘初心,不负选民”人大工作品牌得到广泛赞誉。二是以“四问四促”为抓手,常态化开展代表小组活动。2018年,常委会以“四问四促”为抓手,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代表小组活动。9月12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及区直有关单位在市迎宾广场举办人大代表集中接待选民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宣传活动。接待选民200余人,收集意见建议40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10余个。三是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共提出议案、建议77件,议案、建议全部转给相关部门办理完毕,代表满意率98.7%。完善代表建议分类登记、分类督办工作机制及区人大领导牵头督办代表建议机制,建立代表建议办理事项清单,定期检查办理进度,多措并举强化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四是加强代表培训学习。2018年3月,常委会组织基层人大代表在广西红河红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分别举办两期基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培训班,培训代表共61人;6月,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干部和乡镇人大负责人分两期赴河南大学开展履职培训,努力提高人大代表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履职本领。
(供稿:覃小贞 编辑:毛云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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