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2018年,区直机关工委在职人员6人,其中书记1名,常务副书记1名,副书记1名,宣传委员1名,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各1名。下辖221个党组织。其中,机关党委4个,党总支22个,党支部195个。有党员4172名,其中在职党员3047名(党政机关1288名,企事业单位1584名,非公企业175名),退休党员1125名;女党员1292名,占31%;少数民族党员3256名,占78.04%。2018年发展新党员37名,预备党员转正30名。
【机关党组织调整】一是及时调整党组织结构。区直各单位处于机构改革阶段,按照党章要求,重新调整机关党组织,并选好配强党务干部,把综合素质较高的同志充实到党组织领导班子中。全年完成1个支部的组建,5个党支部改为党总支部,89个党组织换届(补选)。11月精心指导区税务局设立机关党委,顺利完成选举工作。二是提早谋划,高标准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2018年投入27万元分别打造区总工会1+N联合支部、滨江小学、区信访局等10个党组织,以示范带动整体,着力打造一批“精品工程”,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员队伍建设】一是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消除“口袋”党员现象。针对区直机关一些党员不正常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期交纳党费现象,要求各党组织从严排查本单位、本部门的党员组织关系。2018年排查出35名不按规定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严肃批评并约谈3名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的党员。二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2018年举办两期324人的党务干部培训班。三是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新编本)》的程序,严把入党关口。2018年发展党员37人,转正30人。
【党组织活动】一是认真做好激励关心服务党员工作。各机关党组织作为后盾单位,对下派驻村的党员干部开展党内激励、关怀活动。2018年区直各党组织为驻村扶贫党员干部解决生活困难,报销差旅费、支持村委建设等270多万元。二是团结带领各方力量开展促脱贫工作。2018年,在各个传统节日之际,区直机关党组织带领扶贫驻村工作人员深入扶贫点开展帮扶慰问活动500多人次,送去慰问金、大米和油等物品累计金额15万多元,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困难党员群众手中。三是深入基层,开展联建共建活动。结合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区直机关各党组织积极参与,开展结对帮扶办实事好事,共同推动全区各项工作。如区工商联联合企业多次到各乡镇慰问驻村干部、困难群众。(www.xing528.com)
【落实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同党建工作一并部署落实,着力探索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到基层党组织和机关党员的“最后一公里”,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机关党组织建设重要内容,与机关党建督查同步进行。年初与区委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和其他领导成员职责。先后4次主持召开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机关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落实常态管理,加强舆情监控,对机关党员干部思想上可能出现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认真研判分析,建立风险点清单,做好管控和应对。坚持“三个纳入”,压紧压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职责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首要任务,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并具体落实到领导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到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中,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牢牢把握机关党组织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学习清单制”“任务清单制”,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及时掌握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及中心工作上来。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2018年,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安排意识形态专题学习讨论活动2次,并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作中心发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职责的重要有效载体,主要领导亲自抓,率先垂范、前线指挥、严格把关。加强对机关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区委报告的重要内容,有力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
(供稿:周俊玲 编辑:毛云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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