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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比例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法定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体现征税的深度。在具体运用时又可分为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和幅度比例税率。由于超额累进税率能够避免全额累进税率在两个等级临界处出现应纳税额增长超过计税依据增长的不合理现象,累进程度比较缓和,因而为多数国家所采用。

税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比例

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法定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体现征税的深度。税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负担水平,是税收制度的核心要素,也是税制设计的关键。如下表所示,我国现行税率分为以下三种。

(一)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大小,均按照同一比例计算应纳税额的税率。采用比例税率便于计算和征纳,有利于提高效率,但不利于保障公平。比例税率在商品税领域应用得比较普遍。但采用比例税率不论纳税人收入多少,均按同一比例征税,税负具有明显的累退性,因而不便于贯彻量能负担的原则。在具体运用时又可分为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和幅度比例税率。

(二)定额税率

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是指按课税对象的标准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应纳税额的税率形式。它适用于从量计征的课税对象,税率与征税对象的价格没有关系,不受征税对象价格变化的影响,具有计算简便、有利于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改进包装(以便提高价格)的优点。目前使用定额税率的税种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资源税中的部分资源产品、消费税中部分应税消费品、印花税中的部分项目。定额税率在具体运用中又分为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分类分级定额税率和幅度定额税率。以资源税为例,根据我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资源税采用定额税率,从量定额征收,各税目和税额幅度如下:

(1)原油8元~30元/吨。

(2)天然气2元~15元/千立方米。

(3)煤炭0.3元~5元/吨。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0.5元~20元/吨或立方米。(www.xing528.com)

(5)黑色金属矿原矿2元~30元/吨。

(6)有色金属矿原矿0.4元~30元/吨。

(7)盐:固体盐10元~60元/吨;液体盐2元~10元/吨。

(三)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是指随着征税对象的数额由低到高逐级累进,适用的税率也随之逐级提高的税率,即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每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适用的税率越高,反之则相反。累进税率能够较强地体现量能负担原则,对于调节纳税人的收入作用明显,适应性强、灵活性大,一般适用于对所得和财产的课税。在具体运用中又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1)全额累进税率。指将计税依据划分为若干等级,从低到高每一等级规定一个适用税率,当计税依据由低的一级升到高的一级时,全部计税依据均按高的一级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累进税率。其主要缺点是累进程度比较急剧,特别是在两个等级的临界处,会出现应纳税额的增加超过计税依据增加的不合理现象。因此,当今世界各国税制中已很少使用全额累进税率。

(2)超额累进税率。指将计税依据划分为若干等级,从低到高每一等级规定一个适用税率,各个等级的计税依据分别按照本级的适用税率计算,然后加总计算应纳税额的累进税率。它与全额累进税率的不同点在于,当计税依据由低的一级升到高的一级时,仅就其超过部分适用高一级税率。由于超额累进税率能够避免全额累进税率在两个等级临界处出现应纳税额增长超过计税依据增长的不合理现象,累进程度比较缓和,因而为多数国家所采用。

(3)超率累进税率。指将计税依据按相对率划分为若干等级,从低到高每一等级规定一个适用税率,各个等级的计税依据分别按照本级的适用税率计算,然后加总计算应纳税额的累进税率。它与超额累进税率的不同点在于划分等级的依据不同,计算原理与超额累进税率基本一致。我国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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