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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财政思想:明末清初财税法的新探索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明至清的剧烈政治变化,引起人们对被推翻的明王朝政治经济措施及其赖以建立的理论进行严肃的思考,诞生了一大批思想家,其代表人物是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等人。在他的财政言论中,谈论得最多的是赋税问题,他的基本思想是从维护私有财产权利和市民权利的观点出发,反对封建统治者将天下视为君主的产业,因此他抗议任何对私有土地的课税。清中期重要的财政改革是火耗归公。

清代财政思想:明末清初财税法的新探索

从明末到清初,即从17世纪后期到18世纪初期这个历史时期一向被中国学术界认为是启蒙时期。由明至清的剧烈政治变化,引起人们对被推翻的明王朝政治经济措施及其赖以建立的理论进行严肃的思考,诞生了一大批思想家,其代表人物是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等人。

黄宗羲(1610年~1695年),他的财政基本思想反映了当时市民的观点,不过在某些方面仍然没有完全摆脱封建观点的束缚,并不像他在政治哲学上表现的那样更具有没有拘束的想象力和更无畏的反抗精神。在他的财政言论中,谈论得最多的是赋税问题,他的基本思想是从维护私有财产权利和市民权利的观点出发,反对封建统治者将天下视为君主的产业,因此他抗议任何对私有土地的课税。他说:

古者井田养民,其田皆上之田也。自秦而后,民所自有之田也。上既不能养民,使民自养,又从而赋之,虽三十而税,较之于古亦未尝为轻也。[75]

他一再强调“民自有之田”,把它和“上之田”严格地区分开来,并肯定向私人田产征收税赋即不成其为“君父”,用这样的激扬情调来为私有财产辩护。黄宗羲又指出,即使农民土地问题获得解决仍然不足以解除其痛苦,因为农民还需要负担沉重的租税。土地的集中和赋役的残酷沉重,是明末两个极为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农民领袖李自成起义之所以能成功,就在于他提出了符合农民要求的均田免粮口号。以往思想家屡屡将土地与财政的问题搅混在一起,考虑认为只要土地问题得到解决,财政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明末的历史条件使黄宗羲能够将土地问题和财政问题区分开来看,这在理论分析水平上提高了一大步。

顾炎武(1613年~1682年)一生从事经世致用之学,曾经广泛考察天下郡国利病的真实情况,把研究工作和暗图复兴故国的活动结合起来,顾炎武所特别关心的是普遍的贫穷问题。关于如何才能使国富或者使家富的办法,从财政政策看来,它是分别对待的。富国之策,不外乎是节约社会产品的使用和开发山泽之利。他说:

今天下之患,莫大乎贫。用吾之说,则五年而小康,十年而大富。且以马言之:天下驿递往来,以及州县上计京师,白事司府,迎候上官,递送文书,及庶人在官所用之马,一岁无虑百万匹,其行无虑万万里。今则十减六七,而西北之马赢不可胜用矣。以文册言之:一事必报数衙门,往复驳勘必数次,以及迎候、生辰、拜贺之用,其纸料之费率诸民者,岁不下巨万。今则十减七八,而东南之竹箭不可胜用矣。他物之称是者,不可悉数。且使为令者得以省耕敛,教树畜,而田功之获,果蓏之收,六畜之孳,材木之茂,五年之中必当倍益。从是而山泽之利亦可开也。夫采矿之役,自元以前,岁以为常,先朝所以闭之而不发者,以其召乱也。譬之有窖金焉,发于五达之衢,则市人聚而争之;发于堂室之内,则唯主人有之,门外者不得而争也。今有矿焉,天子开之,是发金于五达之衢也;县令开之,是发金于堂室之内也。利尽山泽而不取诸民,故曰此富国之筴也。[76]

古代思想家主张节用者甚多,大致不外乎两种类型:其一是从国家财政角度出发,反对奢侈浪费,从而减轻人民的租税负担。其二是从个人消费角度出发,把节俭作为人生的美德。顾炎武主张节约消费,却是从另一些新的角度考虑,因而使他的节约思想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水平。首先,他谈节约消费不完全是以封建财政的要求为范围,而是从国民经济的立场出发,节约不必要的消费,即为改变国民经济贫穷的状况的方式之一。其次,他不像以往学者一样,专谈货币经费的节约,而特别强调社会产品的节约。最后,从目标方面来看节约为了生产,节约的结果是可以腾出物质资料及劳动力从事促进农牧增产,并开发山泽之利源。在财富的生产上,他和许多思想家一样首重农业,却同时也提倡发展工矿产业作为富国之源。关于开发山泽之利,他主张由各地方政府开发,不赞成由中央政府开发,这也与它强调地方分权的政治观点相一致。

此外,顾炎武把金银尤其是白银称作“害金”,认为以白银的方式征收税赋是增加人民负担的罪魁祸首之一。对于以银为赋在当时的农村所造成的惨状,他有非常深刻的描述:

往在山东,见登、莱并海之人多言谷贱,处在山僻不得银以输官。今来关中,自鄠以西至于岐下,则岁甚登,谷甚多,而民且相率卖其妻子。至于征粮之日,则村民毕出,谓之人市。问其长吏,则曰,一县之鬻于军营而请印者,岁近千人,其逃亡或自尽者,又不知凡几也。何以故?则有谷而无银也。所获非所输,所求非所出也。[77]

可见顾炎武反对以银为税的态度十分坚决。除了反对以银为税之外,它还非常注意加强地方的财政收入,这和他在政治制度上强调扩大地方权力的观点是相符合的。按照他的观点,除划定田土和规定田税应由封建中央政权规定之外,一切财政收支均由地方自行处理,而收入和支用还首先要保证地方的经费开支,然后才上缴中央。

王夫之(1619年~1692年)把土地兼并看成是积重难返、不易改变的客观事实,同时又认为土地兼并情况的发生不能归咎于豪强地主,而是由于税负太重,胥吏为奸,才给豪强造成了土地兼并的机会。他对这一点有极为明确地说明:(www.xing528.com)

言三代以下之弊政,类曰强豪兼并,赁民以耕而役之,国取十一而强豪取十五,为农民之苦。乃不知赋敛无恒,墨吏猾胥,奸侵无已,夫家之征,并入田亩,村野愚愞之民,以存田为祸,以得有强豪兼并者为苟免逃亡、起死回生之计。唯强豪者乃能与墨吏猾胥相浮沈,以应无艺之征。[78]

王夫之对待商业资本的态度,同时存在着传统的旧观点与未来的新信仰的矛盾。作为封建地主阶级知识分子,他在思想上渗透着传统的轻商教条,这种憎恨商人的例证在他的著作中随处可以找到。他将商人看作所谓的小人中最坏的部分,把他们视为夷狄禽兽,根据这些看法,他对西汉初期的抑商政策是很赞成的。然而,王夫之毕竟是中国启蒙时期的进步思想家,尽管他受旧的一些观点的束缚,而同时对于正在成长中的市民社会的崇拜商业资本的新观点也具有同等强烈的信仰。他不仅懂得商业的社会职能,而且也明白发展工商业对于国家的有利之处,他认为对工商业收税是基于所有人各尽所能的原则,而不是借此打击商人阶级。

清中期重要的财政改革是火耗归公。清初曾经严厉禁止征取火耗,却屡禁不能。及至清中期,山西巡抚诺敏、布政使高成龄等人与雍正二年首创火耗归公的建议,该建议为封建统治者采纳,其理由是:

州县火耗原非应有之项,因通省公费、各官养廉不得不取给于此。朕非不原天下州县丝毫不取于民,而势有所不能。州县征收火耗分送上司,州县借口而肆贪婪,上司瞻徇而为容隐,此从来之积弊所当削除者也。与其州县存火耗以养上司,何如上司拨火耗以养州县。至请先于山西试行,此言尤非。天下事惟有可行不可行两端。[79]

1840年的鸦片战争,清政府的军事力量及锁国政策被击溃,中国封建统治阶级传统上妄自尊大的心理开始动摇,人们对传统的思想意识及社会价值所产生的怀疑日渐增长。先进的中国人决心从侵略者的武器库里寻找保家卫国的物质和精神武器,开启了向西方学习运动。其早期的代表人物是魏源(1794年~1857年),在财政思想方面魏源的资本主义倾向十分突出,这也成了他的基本财政观点。他积极要求变革,力图以新时代的商业精神来处理各种现实的封建财政经济问题。过去也有过不少重商或者运用商业经营规则来处理封建国家财政的思想家,但是他们只是采用或者反映商人阶级的观点,而这个阶级在那个时候还不过是作为一个镶嵌在封建地主经济体系上的附属物而存在的,因此,重商与现实社会经济的本质还是极其不符合的。在魏源的时代,国内商业资本已经发展成瓦解封建生产方式的因素,而国际资本主义又处于全盛时期,所以他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主要是向西方学习资本主义的生产技术和经营方式,因此他主张的改革也就带着某种新时代的性质,不像历史上许多财政经济改革那样,是从一个封建性质的措施变为另一个封建性质的措施。

例如,从生产经营政策上,魏源极力反对官营、力主私营。自两宋以来主张将盐铁茶等政府专卖商品改由私营的经营者日渐增多,这是封建经济内部商品经济长足发展的必然反应,但是魏源所主张的私营范围则更加广泛,凡他所提到的官营事业如采矿、盐业造船机械制造乃至漕运,无不主张鼓励委托私人经营。在推行财政措施和增加财政收入方面,他不仅尽可能地利用国内商业资本,而且十分重视对外贸易问题。在外贸政策上,他坚持禁绝鸦片输入而提倡正常的国际贸易。他对国际贸易问题的杰出阐述,首先是纠正了天朝无所不有的盲目自大思想,并正确认识到国际贸易是双方互利的正确观点。他建议派军舰为中外商船护航,这在当时的西方国家已是司空见惯,而在中国主张给私人商船护航却是破天荒的见解。最值得注意的观点是,他对国际贸易差额的分析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理论水平。魏源尽可能地利用国内外商业资本来为封建财政服务,这无疑是否定了封建制度下的超级经济压迫,其现实结果是增加了封建财政收入,而最终却给资本主义成分的发展开辟了道路。

严复(1854年~1921年)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重要思想家,曾经被誉为五四运动之前向西方寻找真理的四大代表人物之一,而他最被人所熟知的是作为亚当·斯密《国富论》一书的中文最初译者,这对严复的学说产生了影响深刻,他极力鼓吹经济自由主义,反对财政上的干涉政策,指出国家干预经济存在诸多弊端。因此,严复对国际上的保护贸易、国内的官督商办均加以反对。这里必须指出,他所谓的经济自由绝不是主张任何事业均由私人经营,有些事业如邮政电报学校等,他还是认为应当以国家经营为宜,而且在集资经营方式未成为习俗的情况下,国家也可以出面先行引导,这一观点也是得自亚当·斯密的学说。在中国财政思想史上干涉与放任这两个不同的财政指导原则的斗争贯穿着整个封建地主经济时期,在封建地主经济前期干涉原则占据优势。如盐铁酒专卖制度、常平制度、山泽管理制度等财政措施都是在干涉思想指导下产生的,但是封建经济也是分散的、小私有的自给经济,过度的干涉更易激起自由放任的要求。所以即便在封建地主经济前期放任思想也没有因为干涉原则的盛行而销声匿迹。自宋朝之后,由于封建社会内部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国家专卖和经济干涉政策倾向日益削弱,在19世纪中叶之前,财政思想的这一演变趋势仍未超过中国古典财政思想的范围。只是到了19世纪最后30年,在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中,人们才越来越多地运用他们对于西方国家经济的感性知识来分析探讨当时中国的特殊经济问题。这些财政理论对于我国的传统思想方式固然是一大突破,但是对于西方财政经济知识的理解仍然只是一些肤浅的知识,直到严复将亚当·斯密的《国富论》翻译为《原富》,才使我国数千年来一直延续的干涉与放任的论争,第一次掺入西方资产阶级古典经济理论的色调,这不仅在之前没有先例,即使在20世纪初那些懂得和介绍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人中,也很少有人能直接从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中吸取营养。因此,严复鼓吹经济自由主义对于中国财政思想转变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不过严复本人的表述方式仍然披着中国古典财政思想的外衣,在很多方面他所翻译的亚当·斯密的理论也存在瑕疵,他将中国传统财政观点不恰当的附会于斯密的学说,试图运用《原富》的理论观点评议中国历史和现实的财政问题。例如,对于国债问题,他认为应当募集民间非流通的资本,这样就不会对正在使用的盈利资本产生影响。根据资本应当用于盈利的思想,他又分析出中国和西方都有国债为何中国国力衰弱的原因。他认为,西方举借国债用于开疆拓土或者便民通商,因此英国虽然国债很重,但是国家的发展却日益强盛,而中国举借外债皆用于偿还战争的赔款本息,国债的利益既不能使民受益,也不能使国受益,所以,中西方国家虽然同样背负债务,但是债务的结果却大相径庭。[80]这一分析对于当时我国举借外债的真实情况是较为深刻的揭露。

清朝末年内忧外困,许多有识之士开始洋务运动,以求自强,其中代表人物是李鸿章张之洞。李鸿章(1823年~1901年)是清廷大员中积极、坚持办洋务运动的早期代表,也是最早与顽固派斗争在第一线的代表人物,他的中心论点是穷则变,变则通,必须变通旧法,才能适应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对付数千年来未有之强敌,他经常标榜自己办洋务的目的是自强,而自强之本是取外人之长技,以成中国之长技。[81]因此,李鸿章不但不讳言财利,反而指出为国家筹集经费是利国利民之事,否则百事皆废。[82]在他之前另一位创办洋务运动的清廷大员曾国藩也曾经大谈理财的必要性,认为治理军政事务前提是财用充足,否则就无从下手。可见,重视理财是洋务官僚的共同特点。张之洞(1837年~1909年)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各种维新革命的思想已经风起云涌之时,仍然大力为已过时的洋务思想所辩护,他的代表性的理念是利用外资的问题。张之洞办洋务企业的一个特点是其资金来源多靠外债,以兴办铁路企业为典型代表,如卢汉铁路。在当时条件下要举办此类大型的企业,利用外资是势所必然。李鸿章在兴办洋务企业时,也常常向外国在华银行或者央行进行短期举借,而张之洞所说的外债多系由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出面贷放的借款,其用途包括练军、造铁路、枪炮、办工商企业、开办学堂等等,他说:

此数事乃中国安身立命之端,万难缓图。若必得筹有巨款始议施行,则必致一切废沮自误而后已。今日赔款所借洋债已多,不若再多借十分之一二,仍此创巨痛深之际,一举行之,负债虽深,而国势仍有蒸蒸日上之象,此举所借之款,尚可从容分年筹补,所借外债均以森林路矿国税以担保抵押,借款所兴办的企业由贷款国洋员担任要职,果从此有自强之机,自不患无还债之法。[83]

关于引进外资的问题,由于清廷统治权的软弱无知以及张之洞之流的荒谬理解和行径,使人们的思想中对于举借外债造成了一种误解,认为举借外债必须有抵押品、必须出让某些权利丧失主权,以致清末以来人们一听到举借外债就谈虎色变,将之与损害国家主权相挂钩。张之洞所经办的外债均有抵押品,并在举借外债所兴办的企业内由贷款国派人担任主要职务,这显得十分荒谬。张之洞的荒唐不在于建议举借外债,而是在于他将担保抵押乃至一系列损害国家主权的措施,视为举借外债的必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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