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应考虑几个关系
1.目标评估与过程评估的关系
这里所说的目标评估是指教学效果评估,它与教学实施过程是课程评估的两个主要内容。需要考虑如何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既不能强调目标评估最能反映效果和效益而忽视过程评估,也不能由于教学效果难于准确评估而过分强调过程评估,应把两者恰当地结合起来。需要指出的是,在课程评估中过程评估处于尤为重要的地位。因此,在确定重要性系数时,既要使之得到适当反映,又要周密考虑,慎重处理。
2.绝对评估和相对评估的关系
绝对评估是指教育评估中客观标准评估,即以客观标准作为评估依据;相对评估是指互相参照评估,即在一个群体中完成相同工作优劣的相对位置,这两种评估的关系要视评估的条件和目的而定。如果课程评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推动相互学习,并不强调绝对水平而鼓励优胜者,那么可采用相对评估的办法。有的选优评估采用绝对评估的办法,如许多学校“一类课”(优秀课)的评估。“一类课”的标准是参照国家教委课程委员会制订的标准并结合学校情况来制订的。评选优秀的数目是以是否达到“一类课”的标准来定的,并不受比例数字限制,有多少评多少。
3.等级评估与等第评估关系
这个问题在评估研讨初期争论较多,主要的争论是评估结果排不排名次,排名次以后会产生什么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实际上,教育评估中一般采用等级评估,因为无论是评学校,还是评专业、评课程,教育本身都是一种复杂的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投入的是脑力劳动,成果是精神产品,有的指标从目标的理论、技术水平以及人们认识的程度是难于准确量化。因此要较精确地通过计量分析进行等第评估、排出名次是困难的。(www.xing528.com)
(二)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虽然课程的门类较多,但是无论是基础课程、专业课程,还是实践课都有它们的共同点。因此,仍然可以有一个大体相同的评估指标体系,然后根据课程的性质对指标的内涵和标准加以特殊的规定。
(三)量化及权集的确定办法
根据课程的特点,在评估方法上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对于能直接获取数量信息的指标,如课程统考成绩,开出实验项目数量等可以直接定量。对于有些指标,如教师授课质量、教书育人情况,适于在定性基础上加以量化,即先由专家、学生、领导按标准分别用好、较好、一般、较差几个等级递进地定性描述,然后对每个等级赋值。对于现在尚不宜量化的指标仍可采用定性的方法。
权集的确定有多种方法,一种主要的方法就是方向控制相对比较法。这种方法也是一种专家咨询法,它与特尔斐法的不同处是:第一层指标(主要方面)具有一定的控制方向的作用,即权重系数确定要根据评估目的和要求进行适当调整以引导课程建设的方向;另一种是特尔斐法,对专家咨询意见要经过多次反馈才能逐步取得较为一致的结果,比较繁琐而费时。方向控制相对比较法只需经过一次专家咨询,就可以通过统计分析,定出第二至第n层指标的权重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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