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少教学方法的分类框架基本上都是单一地指向知识的掌握
事实是,教学所要达成的目标是多种的。这一点从我们给教学所下的定义也可以看出:“所谓教学,乃是教师教、学生学的统一活动;在这个活动中,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技能,同时,身心获得一定的发展,形成一定的思想品德教学方法的分类框架应与教学目标对应,否则,势必有的目标难以达成,变成“自然交织”于教学过程了。加涅指出:在教学的影响下,学习的内容活动将产生五种学习结果,即言语信息、认知策略、智力技能、动作技能和态度。心理学探明了:习得这些学习结果的过程是极不相同的,存在着多种学习类型,其中大部分需要不同的教学方法。如此,在教学方法的分类框架中,与实现各种教学目标紧密相连的教学方法都应占有一定的位置。
(二)有的分类只注意到教学活动的外部形式
把教学活动的外部形式当作了教学方法,讲述课文就是讲述法;让学生看实物或物体图形就是演示法,对学生提问、检查他们的知识就是提问法……这样的分类不仅名目繁多,更主要的是这样认识教学方法是表面、肤浅的,例如在以语言传递为主的教学方法中,有讲授法、讨论法、谈话法等,除了在“以语言为主”这一点上相同外,教与学双方在活动的具体动作效能与条件上是很不一致的。
(三)在同一分类体系中,分类的标准不能贯彻始终(www.xing528.com)
有的按一个维度,有的按二个维度,还有的按三个维度,所谓的多度性或多维法,貌似严谨,实际把握相当困难。
(四)诸种分类体系基本上指向于学生的认知,带来的另一个问题是忽视了教学过程的情意侧面
任何教学过程都包含着两个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过程,一个是认知过程,一个是调控认知过程的情意过程,后者是前者顺利展开的原动力。其重要性几乎所有的教育家均有过论述,教学实践中也不乏这类的教学方法,然而明确地把这类教学方法划分出来归并为一类,还数前苏联的巴班斯基,多数教学方法体系都是纯认知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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