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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团队模式带来明显成果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依据当前“赣八条”“赣十条”,并没有明确指出科技人员以个人名义还是团队名义,投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或者创业。事实上,我们调研中很容易发现,省内主要科研院所,在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时,往往是以科研团队的形式参与,而从事创业活动的,尤其是离岗创业,往往是以科研人员单个人的形式出现。从目前的技术转移转化和技术服务实践情况来看,很多单位最成功的都是以科研团队的形式开展的活动。

江西省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团队模式带来明显成果

依据当前“赣八条”“赣十条”,并没有明确指出科技人员以个人名义还是团队名义,投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或者创业。事实上,我们调研中很容易发现,省内主要科研院所,在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时,往往是以科研团队的形式参与,而从事创业活动的,尤其是离岗创业,往往是以科研人员单个人的形式出现。事实上,创业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经济活动,而且科技创业涉及的风险很大,相较于技术转移转化和技术服务依托于科研团队承接,科技创业更需要单位提供相应地科研设备和科研团队的支撑。但是现有政策条款下,显然科研单位不支持,也不愿意如此操作,在缺乏一定的政策引导和破壁基础上,科技创业基本不可能依托科研单位的科研团队。调研中,我们发现不少有创业意愿的科技人员都表示了对科技创业难度、科技创业风险的担忧,也希望获得更多的创业支持,如果能依托原所在科研团队的力量,想必科技人员投入创业的热情,还有实际行动人数都会大大提高。当然,如果能由课题组成员以团队的形式在岗创业,势必更会大大激发创新创业热情,降低创业困难和风险。

从目前的技术转移转化和技术服务实践情况来看,很多单位最成功的都是以科研团队的形式开展的活动。面对当前政策条款表述的个人的离岗创业,是否需要做相应调整呢?本课题组认为确实很有必要。因为我们座谈中隐约感觉,不少单位认为鼓励或允许团队式在岗、离岗创业模式,会对单位未来发展和利益带来潜在威胁,有些领导甚至会认为这是一个小团队在依托国家资源谋取私利,即拿国家的钱、干自己的活。由此,这一问题不彻底厘清,明显会制约科技人员投入创业。此外,解决这一问题,不少政策条款上喊几句口号就行,它某种意义上已经超过创业鼓励政策本身,而是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某种束缚,究竟需要如何松绑,接下来的对策建议会详细讲述。(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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