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36号),从降低准入门槛、激发主体活力、加大资金扶持、提升服务水平4个方面,推出了28条高含金量的举措。根据《实施意见》,科研技术人员可以离岗创业,经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获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补贴,以前的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增加到10万元,创业创新课程也被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学分制管理中。
2015年8月,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49号),为支持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见》指出,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高职3至6年,本科4至7年),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为促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将高校科研成果评价从专业评审向产业化验证转变;培育一批科技成果转移示范机构,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向创客企业转移转化;鼓励高校教师、科研人员以知识产权、管理和技术等要素入股创办企业;鼓励校企联合,促进产学研合作,对科研成果转换显著的给予奖励。《意见》指出,支持应用性学科专业的在岗教师同时成为对口行业企业的工程师,建立教师与企业间长期的技术服务关系,将创新创业教育业绩纳入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高校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应将创业教育学术成果认定为专业领域业绩成果。此外,支持高校教师创新创业,对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意见》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高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在经济开发区、高新产业区、科技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好一批大学生校外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支持在校大学生、应届毕业生和毕业未满5年的毕业生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园。
2017年1月,江西省印发《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7〕3号),提出充分发挥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众创空间向纵深发展,支撑江西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型省份建设。《意见》将引领众创空间建设实现三个转变,即:由粗放型向特色型转变,由综合型向专业型转变,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到2020年,形成一批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力争省级以上众创空间数量达到300家左右;孵化培育一批创新型小微企业,形成新的产业业态和经济增长点。《意见》强调,发展专业众创空间,鼓励领军企业围绕主营业务方向,新型研发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众创空间,同时建设一批服务产业集群的众创空间,并要求从财政资金支持、税收政策优惠、金融手段创新等方面支持众创空间的专业化发展。鼓励科技人员进入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对本单位科研人员带项目和成果到众创空间创新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鼓励众创空间运营机构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www.xing528.com)
2017年2月,江西省下发的《江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7-2020年)》(赣府厅字[2017]11号),提出到“十三五”末,江西省技术合同登记交易额力争达到100亿元,实现主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标大幅提升,逐步形成以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市场化交易平台为载体、以专业化服务机构为支撑、以科技社团为助推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格局。“十三五”期间,江西省将重点培育建设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创新驿站)30个,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100个,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产业集群)30个,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30个,省级以上国际联合研究中心30个。《方案》确定了建立健全科技成果信息发布与汇交机制、产学研协同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撑服务体系、发挥地方政府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要作用、强化创新资源深度融合与优化配置五大重点任务。《方案》还提出,加大对符合条件技术转移机构、示范区和人才基地的财政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银行、证券、保险、投资、担保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科技金融产品开发,重点支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前期攻关和示范应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