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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礼制改革:律令传布的讨论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向民众普及法令知识必须发挥地方政府和里长等乡里职役的作用,他为此设计了一套律令传布方案。仍令百家其益一堂,名曰“善俗”。国之礼义,纳民于善;国之禁令,防民之非。[10]和前代的官箴书相比,对于向民众传播律令礼法知识的强调,是《牧民心鉴》的重要特色,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明初讲求教化、重视律令普及的时代氛围。

明初礼制改革:律令传布的讨论

洪武元年《大明令》和《大明律》相继颁行,尚宾馆副使刘夏在上书里就告诫明太祖,“立法不难、法行为难;法行不难,常加存察、守法不坠为难”。他建议对法令推行是否产生了应有的效果,各级官僚机构要层层监察,“省察路府,路府察州县,州县察民间风俗所趋,果皆曾如吾法否”,否则会有“流为空言之患”。向民众普及法令知识必须发挥地方政府和里长等乡里职役的作用,他为此设计了一套律令传布方案。

凡省榜下路府,路府下州县,州县张挂之外,别用小字句读刊行。遇小民入州县,州县官常召一二试问,以能明不能明、能行不能行为里长赏罚。故臣以为行此二条,则可以为在外百官承宣流布敷教天下万民矣。[5]

地方政府将榜文律令句读刊行、发放民间,由里长向民众宣传讲解,州县官员负责监督,从洪武中后期实行的《大诰》宣讲以及里老人制度等内容来看,刘夏的建议获得了部分实现。洪武二年,监察御史睢稼也因律令新颁、民间尚未周知,建议明太祖行“古人月吉读法之典”。

周官有悬法象魏之文,礼经载乡饮读法之说,皆导民之礼法而远刑辟也。今新律颁布天下,乡井细民犹有不通其说者,宜仿古人月吉读法之典,命府州县长吏,凡遇月朔,会乡之老少,令儒生读律解析其义,使之通晓,则人皆知畏法而犯者寡矣。[6]

周礼》中收载的儒家理想制度,有大司徒正月朔日“县(悬)教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教象”[7]的说法,睢稼即以此为理据,建议让州县员每月初汇集民众,令儒生解析律令大意。不过睢稼所云“礼经载乡饮读法之说”却并无根据,不论是《仪礼》、《礼记》等经典记载的、还是唐宋以来实行的乡饮酒礼,都没有读法的程序。虽然明太祖听完睢稼的建议后发了一通“威人以法不若感人以心”的高论,但睢氏的意见还是产生了实际的影响,在第二年修成的《大明集礼》中,读法正式成为明代乡饮酒礼的一个环节[8]

明初的基层官吏在实践当中,还设计了一些用来维持乡里教化、普及礼法常识的具体制度。浙江崇德县人朱逢吉洪武初年(三年?—六年)曾经担任宁津知县;极有可能是受到朱熹《增损吕氏乡约》的影响,他在所著《牧民心鉴》一书中,提出了一项名为“善俗堂”的设想。《牧民心鉴》(永乐二年〔1404〕刊行)是现存最早的明代官箴书,此书国内已经亡佚,但在日本颇受重视,弘化二年(1845)平冢茂乔为之作译解,1943年日本司法省调查部又将其重新排印出版。乡约是明史研究中的热点问题,可能因为传本罕见,朱逢吉秉承乡约之意设计的“善俗堂”,却尚未见有研究者提起,故不避繁冗将其内容具引于下:(www.xing528.com)

俾于各里,选任年高有德、通晓文意、众所推服者一人,以为教长,训化一里之人。仍令百家其益一堂,名曰“善俗”。其制五间,务容百人之上,虚其中及前一面,惟于北面及东西二端,垒土以为坐榻,并四壁皆以白垩涂之。其壁界为五图,一则图律令之切于民间者于中一间,二则图今礼制之切于民用者于东次间,三则图本里百家男子之年齿长幼于西次间,四则图百家赋役上中下等第于东末间,五则图每月人民所行之善恶于西末间。每月朔则会一里之人于堂,自上而下,依图长幼分行而立。一人赞唱,行两拜礼,拜毕,仍对立于班。教长出立于堂之中,向南设一桌,以所颁教民之文,朗然解说,令民听之。既毕,众皆圆揖,复依次就坐。教长居中,询问各村之父老,此月之内,曾有何人行何善事,或有何人做何过恶。其有善者,则书其名及所行之善于图中,凡及三次,则以其实迹申于州县,轻则优其差役,重则闻之于朝,以旌异之。其为恶者,则面谕之以理法,令其改过,如二次不悛,则对众议行责罚,以令知耻。又果不改,至三次则为终不改矣,乃以其实迹申于州县,以官法绳之,仍于图中书其过恶,苟能三年不犯,则为之除去。如此则激劝有方,而民无不知礼知法,自然感化,皆相率为良民,狱讼不兴而风俗渐淳矣。抚民之要,何以加于此矣。[9]

和朱熹的《增损吕氏乡约》或者元代最为流行的官箴书《牧民忠告》相比,朱逢吉的《牧民心鉴》显示出鲜明的时代特色,其中一点即是对普及律令礼法知识的重视。朱逢吉设计的五间“善俗堂”,每一间墙壁上都绘有不同的“图”。

最中间的墙壁“图律令之切于民间者”,东次间则“图今礼制之切于民用者”,以令百姓周知礼法。邻里百家月朔在善俗堂中聚会一次,届时由公共推选出的“教长”,负责宣谕解说国家颁行的“教民之文”。另外,他还建议地方官将与民众日常生活相关的礼制和律令纂辑为图示,分发给百姓在家中悬挂,以收耳濡目染之效。

国之礼义,纳民于善;国之禁令,防民之非。牧民者不宣而布之,为民者岂知而行之。故宜以官府所行礼制、律令之切于庶民者,纂辑二图,一曰礼,二曰律,刊而成幅,凡民之家,悉皆给付,使之悬于坐上,常目在之,俾民知礼而日趋于善,知法而不敢为恶,则牧民者之能事也。[10]

和前代的官箴书相比,对于向民众传播律令礼法知识的强调,是《牧民心鉴》的重要特色,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明初讲求教化、重视律令普及的时代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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