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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书札规范对礼俗改革的研究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此背景之下,为革除社会交往中的名实乖违的虚浮之风,洪武三年明太祖下令制定新的书札格式:上谕中书省臣曰:今人于书札多称顿首、再拜、百拜,皆非实礼,其定为仪式,令人遵守。……明太祖以为这些都是言不由衷的虚辞,有伪诈的嫌疑,故加禁止。洪武三年信笺格式的影响还远及藩国。亲朋故旧间的书信往还,本属个人生活中的私密事宜,而明初以政令形式推行的书信格式规范,竟会对民间文书习惯产生如此深远的影响,多少出人意料。

明初书札规范对礼俗改革的研究

鱼雁传书、信札往还是古人日常交际活动中的重要内容。中古以降,围绕着书札的内容体例、行款格式等,产生了不少细致的仪节规范。唐宋时代产生的大量“书仪”类礼书,就是这类文书规范的典型代表[139]。不过,这类规范大多属于士大夫阶层的私人撰述(例如北宋学者司马光的《司马氏书仪》),国家动用政治权威,以政府的名义对民间私人信笺的程式进行规范,在历史上甚为少见。

在洪武礼俗改革当中,元代“浮夸虚诞”的社会习气屡屡受到批评;而朴厚笃实的士习民风,是明初着重培育的内容。方孝孺称前朝士人“习于浮夸”,而洪武三十年间“屡诏诰四方刬削元之遗弊”[140];感受到时代风气变化的官员刘崧,更将明初“朝廷更化”的内容,总括为“去华尚质”[141]。为了培育朴实的社会风气,明初做了相当多的工作。洪武二年,朱元璋专门戒谕翰林文臣,为文“无事浮藻”[142];洪武六年又指示国子监教官,对《战国策》等充满机谋诡诈的战国纵横家书,“宜戒勿读”,原因是苏秦、张仪等舌辩之士“繇战国尚诈,故得行其术”,与今日倡导的士习不符[143]。在“崇实尚质”的风气导向下,明廷甚至一度更改朝仪。按照宋代以来的朝仪,群臣朝贺之时要三次赞呼“万岁”。洪武二年,明太祖认为祝辞“万岁”不妥,“虽云臣子祝上,实亦虚语”,要求将祝辞改为“愿君有道”之类的有劝诫意味的警示语。礼臣讨论之后,遂将赞呼语改为“天辅有德”、“海宇咸宁”和“圣躬万福”[144]

在此背景之下,为革除社会交往中的名实乖违的虚浮之风,洪武三年明太祖下令制定新的书札格式:

上谕中书省臣曰:今人于书札多称顿首、再拜、百拜,皆非实礼,其定为仪式,令人遵守。……于是礼部定议:凡致书于尊者,称端肃奉书,答则称端肃奉复;敌己者,称奉书、奉复;上之与下,称书寄、书答。卑幼与尊长,则云家书敬复;尊长与卑幼,则云书付某人。[145]

图四(www.xing528.com)

图五

图六

“顿首、再拜、百拜”本是书信中常用的谦敬语,不过在写信时恐怕没有人真的会如实行礼。明太祖以为这些都是言不由衷的虚辞,有伪诈的嫌疑,故加禁止。清初学者顾炎武也认为在给父母的书信中使用“百拜”一词,是“明知其不然而书之,是伪事其亲也”,对明太祖制定的书札格式颇表赞同[146]

虽然明初作为信札规范的“端肃奉书”、“端肃奉复”两则敬语,已见于元代类书《居家必用事类全集》,但笔者在检索明代之前的文献时,尚未见到实际用例[147];然而它们却屡屡见于明人简端,成为明初通行的基本书信格式[148]。图四至图六分别为明人胡翰(1307—1381)致苏伯衡(1314—1392?)、魏骥(1373—1471)致胡俨(1360—1443)、杜琼(1396—1374)致吴宽(1435—1504)的三通手札[149],其格式即遵守洪武定制。洪武三年信笺格式的影响还远及藩国。洪武三十年,明朝使者陈诚致书安南国王商讨边界问题,安南国王在回信中竟用了“安南国王陈日焜端肃拜书天使相公节下”的上款[150],两国小大之情、强弱之势,从落款用语上即一望而知。这套书信规范甚至到清代还有影响,乾隆时人翟灏(1736—1788)记叙当时的书札体例,称“今人非于所甚尊重,不加‘端肃’二字,是则沿用明制”[151]。亲朋故旧间的书信往还,本属个人生活中的私密事宜,而明初以政令形式推行的书信格式规范,竟会对民间文书习惯产生如此深远的影响,多少出人意料。洪武礼俗改革对民间日常生活干预之深,也于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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