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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军事教程:武装力量建设、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简介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武装力量是国家或政治集团所拥有的各种武装组织的统称。《国防法》《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及民兵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并统一指挥全国的武装力量。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它诞生于1949年4月23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海上武装力量。

大学军事教程:武装力量建设、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简介

武装力量是国家或政治集团所拥有的各种武装组织的统称。《国防法》《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并统一指挥全国的武装力量。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骨干,是抵抗侵略、保卫祖国、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的主要力量。中国人民解放军由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组成。

1.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我国武装力量的主体,它诞生于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的战火中。经过几十年的建设,现已发展成为拥有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五大军种。依据“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总原则,根据我国安全环境和军队担负的使命任务,把我国国土确定为五大战区,即东部战区、南部战区、西部战区、北部战区、中部战区。这种确定和划分,有利于我军构建并健全联合作战指挥体系,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地区稳定与世界和平。

(1)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是人民解放军的主要军种,是陆地作战的主力。它是人民解放军各军兵种历史最久、在新中国建立前后的历次作战中发挥最出色的军种,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各种抢险救灾中的中坚力量。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陆军由单一兵种逐步发展为一支具有强大火力、突击力和高度机动能力的诸兵种合成军种。它由步兵、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电子对抗兵等专业部队组成。

陆军按照机动作战、立体攻防的战略要求,实行区域防卫型向全域机动型转变,加快小型化、多能化、模块化发展步伐,适应不同地区不同任务需要,组织作战力量分类建设,构建适应联合作战要求的作战力量体系,提高精确作战、立体作战、全域作战、多能作战、持续作战能力。

(2)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它诞生于1949年4月23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海上武装力量。它以舰艇部队和海军航空兵为主体,其主要任务是独立或协同陆军、空军防御敌人从海上的入侵,保卫领海主权,维护海洋权益。经过近70年的建设和发展,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由水面舰艇部队、潜艇部队、海军航空兵、海军岸防兵、海军陆战队等专业部队构成。

近年来,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以新型航空母舰、新型驱逐舰、新型潜艇、新型战斗机为代表的新一代主战装备,以及与其相配套的新型导弹、鱼雷、舰炮、电子战装备等武器系统陆续交付使用。现在,海军已经拥有大型区域防空舰、核动力潜艇、AIP潜艇等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武器装备,海军航空兵现已装备了轰炸机、巡逻机、电子干扰机、水上飞机、运输机等勤务飞机。海防导弹形成系列,不仅有岸对舰导弹、舰对舰导弹,还有舰对空导弹、空对舰导弹、空对空导弹等。

海军按照近海防御、远海护卫的战略要求,逐步实现近海防御型向近海防御与远海护卫型结合转变,构建合成、多能、高效的海上作战力量体系,提高战略威慑与反击、海上机动作战、海上联合作战、综合防御作战和综合保障的能力。

(3)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成立于1949年11月11日。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空军已经发展成为一支由航空兵、地空导弹兵、高射炮兵、空降兵、雷达兵、电子对抗兵、气象兵等多兵种合成,由歼击机、强击机、轰炸机、运输机等多机种组成的现代化高技术军种。其主要任务是担负国土防空,支援陆军、海军作战,对敌后方实施空袭,进行空运和航空侦察。

空军按照空天一体、攻防兼备的战略要求,实现国土防空型向攻防兼备型转变,构建适应信息化作战需要的空天防御力量体系,提高战略预警、空中打击、防空反导、信息对抗、空降作战、战略投送和综合保障的能力。

(4)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www.xing528.com)

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由第二炮兵更名而来,于2015年12月31日正式成立。它是中国大地的战略支撑,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火箭军是我国执行核反击任务的重要战略力量,由核导弹部队、常规导弹部队及相应保障部(分)队组成,受中央军委直接领导。

核导弹部队装备地地战略核导弹武器系统,主要任务是遏制敌人对中国使用核武器,并在敌人对中国发动核袭击时,遵照中央军委的命令,独立或联合其他军种的战略核部队对敌人实施有效自卫反击。常规导弹部队装备常规战役战术导弹武器系统,执行常规导弹火力突击任务。

习近平主席强调,火箭军全体官兵要把握火箭军的职能定位和使命任务,按照“核常兼备、全域慑战”的战略要求,增强可信可靠的核威慑和核反击能力,加强中远程精确打击力量建设,增强战略制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火箭军。成立火箭军是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着眼实现中国梦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的战略举措。

(5)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于2015年12月31日正式成立,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新型作战力量,是我军新质作战能力的重要增长点,主要将战略性、基础性、支撑性都很强的各类保障力量进行功能整合后组建而成的。成立战略支援部队,有利于优化军事力量结构,提高综合保障能力。战略支援部队包括情报、技术侦察、电子对抗、网络攻防、心理战五大领域

战略支援部队主要的使命任务是支援战场作战,使我军在航天太空、网络和电磁空间战场能取得局部优势,保证作战的顺利进行。它是联合作战的重要力量,将与陆军、海军、空军和火箭军的行动融为一体,贯穿整个作战始终,是战争制胜的关键力量。

2.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组建于1983年,是以现役军人为骨干,以预备役军官、士兵为基础,按照军队统一的体制编制组成的部队,是我军后备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战时实施快速动员的重要组织形式。预备役部队实行统一编制,师、旅、团授予番号、军旗,执行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列入人民解放军序列,实行军队和地方党委、政府双重领导制度,战时动员后归指定的现役部队指挥或单独执行作战任务。平时按照规定进行训练,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战时根据国家发布的动员令转为现役部队。

(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武警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按照党中央和中央军委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武警部队主要担负执勤、处突、反恐、海上维权、抢险救灾、防卫作战等任务,拓展了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和国家安全职能。2018年1月1日零时起,武警部队建设,按照中央军委规定的建制关系组织领导。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与武警部队各级机关相应建立任务需求和工作协调机制。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原则,将部分武警部队序列、国务院部门领导管理的现役力量全部退出武警,将国家海洋局领导管理的海警队伍转隶武警部队,将武警部队担负民事属性任务的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整体移交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并改编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同时撤收武警部队海关执勤兵力,彻底理顺武警部队领导管理和指挥使用关系。

(三)民兵

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人民解放军的后备力量,是进行现代条件下人民战争的基础。民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由军委联合参谋部主管。民兵在军事机关的指挥下,战时担负配合常备军作战、独立作战、为常备军作战提供战斗勤务保障以及补充兵员等任务。平时担负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执行战备勤务、抢险救灾和维护社会秩序等任务。民兵建设注重调整规模结构,改善武器装备,推进训练改革,提高以支援保障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能力为核心的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凡年满18岁至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除征集服现役者外,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民兵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28岁以下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选定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入基干民兵组织。其余18岁至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入普通民兵组织。女民兵只编入基干民兵,人数控制在适当的比例内。陆海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城市有特殊情况的单位,基干民兵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农村的乡、镇和企事业单位,是民兵的基本组建单位。基干民兵单独编组,在县级行政区内的民兵军事训练基地进行军事训练。目前编有应急分队、联合防空、情报侦察、通信保障、工程抢险、交通运输、装备维修等支援队伍;作战保障、后勤保障、装备保障等储备队伍;高炮、高机、便携式防空导弹、地炮、通信、防化、工兵、侦察等专业技术队伍。

为使民兵在遇有情况时能够招之即来,我国政府建立了民兵战备制度,定期在民兵中开展以增强国防观念为目的的战备教育,有针对性地按战备预案进行演练,提高遂行任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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