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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登记操作指引:备份需遵循协会规定

时间:2026-01-25 理论教育 小霍霍 版权反馈
【摘要】:基金投资者同意,私募基金管理人、份额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份额登记数据的备份。

(一)基金注册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基金投资者账户建立和管理、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及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委托人名册等。本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外包业务登记编码: )】。

基金投资者同意,私募基金管理人、份额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份额登记数据的备份。

(二)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的职责

1.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基金投资者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资者账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客户资料表等)登记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信息(若需要)、交易信息、基金投资者资料信息(若需要),并根据基金管理的需要将确认信息提供给基金管理人。

2.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3.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并按照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份额登记数据的备份。(https://www.xing528.com)

4.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计算业绩报酬,并提供交易信息和计算过程明细给基金管理人。

5.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记录20年以上(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

6.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及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披露的情形除外。

7.按照基金合同,为基金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等业务,提供基金收益分配等其他必要的服务。

8.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和调整注册登记业务的相关规则。

9.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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