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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影视投资基金特殊风险及操作指引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私募影视投资基金常见的特殊风险,具体包括:1.《基金合同》与中基协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基金管理人应于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中基协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如私募基金未能在前述规定时限内履行备案手续或者私募基金未通过中基协备案,则私募基金面临违规运作等风险。

私募影视投资基金特殊风险及操作指引

私募影视投资基金常见的特殊风险,具体包括:

1.《基金合同》与中基协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严格意义上说,《基金合同》应按照中基协发布的《指引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但《指引》同时规定,在不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指引》中有些具体要求对《基金合同》当事人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作出合理调整和变动。实际操作中,《基金合同》对《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部分事项的约定,可能存在个别内容与《指引》不一致,或不适用《指引》中个别规定的情形,可能对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影响,从而产生风险。

2.基金未托管所涉风险。如基金未进行托管,基金管理人应列明基金未托管所涉风险,同时在合同中应明确保障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3.基金委托募集所涉风险。如基金是委托给募集机构进行销售,则该募集机构必须是获得证监会销售业务资格,且为中基协会员的机构。(www.xing528.com)

4.外包事项所涉风险。基金的部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份额注册登记、基金财产的估值和会计核算等,由外包服务机构提供相关服务的,虽然基金管理人与外包服务机构通过《外包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但是在实际操作层面,仍然存在外包服务机构在履行合同义务的过程中对基金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

5.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投资顾问的经验、能力等可能影响基金投资决策,从而对基金收益产生影响。

6.未在中基协登记备案的风险等。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基金管理人应于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中基协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如私募基金未能在前述规定时限内履行备案手续或者私募基金未通过中基协备案,则私募基金面临违规运作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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