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型私募影视投资基金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为保障合伙人合法权益,明确合伙人的权利义务,有限合伙型私募影视投资基金《合伙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以及亏损承担方式。
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指合伙企业从其处置投资项目获得的收入,合伙企业从其投资运营活动获得的分红、股息、利息、其他类似的现金收入,临时投资收入,普通合伙人确定不再进行投资或用于其他目的并可返还给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以及违约金收入及其他应归属于合伙企业的收入,扣除支付相关税费、债务、合伙企业费用和其他义务等金额后的可供分配的部分。
在有限合伙型私募影视投资基金的利润分配方式中,以合伙人依照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最为普遍。《合伙协议》不但要明确分配原则、分配比例,还应具体明确分配时间、支付方式等相关事宜。普通合伙人应尽合理努力将合伙企业的投资以现金方式变现、在现实可行的情况下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普通合伙人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普通合伙人可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非现金资产的价值将由普通合伙人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合理确定或由普通合伙人选定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认。(www.xing528.com)
有限合伙型私募影视投资基金的经营亏损,首先由合伙企业财产(基金财产)承担,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其全部债务时,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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