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优刑事检察监督
积极履行好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工作追诉违法犯罪、维护公平公正、保障合法权益的工作职能。2020年1—10月,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500余件,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70余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近200人。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近150件次,已纠正120余件次,提出抗诉近90件,法院同期审结后改变和发回重审近30件。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问题共提出纠正意见近30件次,已纠正20余件次。针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共提出纠正100余人,同期纠正率97.2%;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0余件,同期纠正率87.7%;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20余人,同期纠正率92.5%;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20余件,同期纠正率82.6%。切实履行刑事诉讼法赋予的职务犯罪侦查权,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近10人,积极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2.做强民事检察监督
通过民事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启动纠错程序,促进审判机关重新审视、自我纠错,共同引领司法进步,维护司法公信。2020年1—10月,对民事生效裁判向法院提出抗诉30余件,法院同期审结改判、调解、发回重审近2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0余件,法院同期采纳近30件。全区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近300件,法院同期采纳率63.6%。全区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近300件,法院同期采纳率62.5%。为进一步提高民事检察工作质效,自治区检察院聘请大学知名教授、法学专家、资深律师成立民事诉讼专家咨询委员会,借助“外脑”准确把握相关专业问题,提高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特别是涉民营企业财产权益案件的专业化水平,目前已对70余个案件提供了专家咨询意见,为提高民事检察监督工作质效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撑。(www.xing528.com)
3.做实行政检察监督
2020年1—10月,共受理不服法院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案件近100件,同比上升86.5%,并根据审查情况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共受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100余件,同比上升523.5%,审结并提出检察建议近90件,同比上升405.9%。共受理行政执行活动违法案件监督100余件,同比上升206.1%,审结并提出检察建议近百件,同比上升181.8%。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理案件10余件,公开听证2件,有效解决行政诉讼“程序空转”问题,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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