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持续深化
严格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坚持以案定额、省级统筹、动态调整,建立员额法官常态化遴选机制,2016年8月至2020年9月,已完成5批员额法官遴选,共遴选员额法官1208名。强化员额动态管理,制定员额配置动态管理办法,对法官员额进行3次动态调整。建立退出机制,印发退出员额办法,明确员额退出条件、程序等,改革以来已退出员额321人。加强审判辅助力量配备,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任命为法官助理,并全部配置到一线办案岗位;建立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和管理制度,共招聘1213名聘用制书记员,目前实有1105名。
2.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落实
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全面下放裁判文书签发权限,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签发的裁判文书占比在九成以上;加快推进专业化新型办案团队建设,强化审判权力监督管理,制定三类人员权责清单,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深化审委会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司法绩效考核机制,切实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强化审判流程节点管控,倒逼审判权力规范运行。全面落实入额必办案要求,推动院庭长办案实现常态化示范化。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机构数量减少25.8%。
3.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及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有序推进(www.xing528.com)
积极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改革,完成员额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确定及按期晋升工作,按期晋升随时启动、择优晋升按需进行的顺畅局面已基本形成;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为广大法官依法履职“撑腰鼓劲”。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基本落地,有效减少了司法受外界干预的可能性;积极推进解决中基层法院基建债务问题,目前自治区本级债务化解工作全部完成。积极推进审判辅助事务外包改革,自治区高院起草的《关于推进全区法院审判辅助事务外包工作的意见》,已经自治区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
4.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深化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三项规程”,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成立专门审判团队或专业合议庭,建设圆桌式家事审判法庭,设置调解前置程序,引入心理疏导机制,促进家事纠纷实质性化解,全区法院家事案件调撤率保持在63%以上;联合自治区妇联印发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意见,与多部门建立协同合作机制,预防和制裁家庭暴力。大力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制定出台8项规范性文件,积极推进诉源治理,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将更多纠纷化解在法院之外和诉讼前端;搭建完成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等9大系统,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智能的诉讼服务。稳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在建立特邀调解名册、优化司法确认程序、推进“分调裁审”、简化审理程序及裁判文书样式、扩大民事诉讼独任制适用范围等方面大胆改革、积极尝试,改革成效初步显现。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构建全流程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智能辅助办案,建设三级联动的执行指挥系统,切实满足司法人员对智能审判服务的需求;疫情期间,网上立案1081件,网上开庭631件,网络司法拍卖1915件、标的18.33亿元,成交366件,成交金额1.47亿元,智慧法院建设得到充分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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