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9月,全区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10465件,其中刑事案件7326件,民事案件125894件,行政案件3675件,执行案件71782件,其他1788件。法官人均收案162.45件,全国排名第13位;人均结案114.07件,全国排名第12位。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020年1—10月,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000余人,起诉6000余人。其中,起诉重罪刑事案件300余人,起诉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100余人;起诉涉“套路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犯罪30余人,积极为宁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疫情防控期间,司法机关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务实法律服务。自治区高院印发了做好疫情期间审判执行工作、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等审判指导意见,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公正高效审理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犯罪案件,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有力法律支撑。自治区检察院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涉疫情防控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工作,2020年1—10月,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批捕近30人,起诉近50人,有效发挥了人民司法保护人民、震慑犯罪的作用。
2.主动服务自治区重大战略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为改善生态环境提供强大司法保障。人民法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总结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案审理经验,坚决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研究出台《关于在全区法院实行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管辖的方案》,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再上新台阶。2020年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900余件,其中发出民事公告近20件,提出行政诉讼诉前检察建议800余件,通过诉前程序所办案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占70.3%,发挥了生态保护司法利剑的作用。二是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创造优质司法环境。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四查四补”,自治区高级法院制定出台《关于为脱贫攻坚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关于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依法审结涉“三农”领域的承包经营、征地补偿、股份合作、移民安置等各类纠纷案件,有力维护农村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助力贫困地区产业振兴。自治区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在研究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脱贫攻坚事业的工作意见》《宁夏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意见》,明确20条具体措施,努力为先行区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三是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人民法院支持促进依法行政,健全完善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裁执分离”制度。坚持连续12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检察机关主动适应民营经济发展新需求,深刻领会“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的精神实质,认真落实最高检“服务民营经济11条意见”、自治区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企业14项工作措施,对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同等对待、平等保护,严厉打击各种犯罪,创造良好发展环境。(www.xing528.com)
3.深化司法改革,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是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持续深化。2016年8月至2020年9月,宁夏各级人民法院已完成5批员额法官遴选,共遴选员额法官1208名。强化员额动态管理,制定员额配置动态管理办法,对法官员额3次进行动态调整。加强审判辅助力量配备,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任命为法官助理,并全部配置到一线办案岗位;建立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和管理制度,共招聘1213名聘用制书记员,目前实有1105名。自治区检察院印发《宁夏检察机关检察官员额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宁夏检察机关检察官遴选办法》,制定《宁夏检察机关检察官员额退出办法》,检察官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健全完善,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二是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全面下放裁判文书签发权限,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签发的裁判文书占比在九成以上;加快推进专业化新型办案团队建设,强化审判权力监督管理,制定三类人员权责清单,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深化审委会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司法绩效考核机制,切实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强化审判流程节点管控,倒逼审判权力规范运行。三是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深化。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三项规程”,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积极成效。全区检察机关在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框架下,拟定市、县(区)两级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全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精神,修订《宁夏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规定》《宁夏检察机关检察官联席会议规定》及全区三级检察院检察官权力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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