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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原理与实务》:清算的分类和程序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清算因清算对象、清算原因及清算的复杂程度不同而在立法上有不同的分类。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进行法定清算。本章所提公司清算均指法定清算。(二)破产清算与非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被宣告破产,依破产程序进行的清算。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法人在资产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进行的清算,非破产清算又分为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

《公司法原理与实务》:清算的分类和程序

清算因清算对象、清算原因及清算的复杂程度不同而在立法上有不同的分类。一般而言,清算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任意清算与法定清算

任意清算是指不须依法律规定的方式、程序,而仅依全体股东的意见或章程规定进行的清算,它只适用于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这类结构简单且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责任的公司。但是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社会影响面相对广泛,相关利害关系人较多,并且其股东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因此,为了保护债权人和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以使公司财产公平分配,也为了提高公司清算效率,各国均规定了法定清算制度,即必须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进行法定清算。本章所提公司清算均指法定清算。

(二)破产清算与非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被宣告破产,依破产程序进行的清算。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法人在资产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进行的清算,非破产清算又分为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www.xing528.com)

(三)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

普通清算是指公司在解散后自行组织清算机构进行清算;特别清算是指公司因某些特殊事由解散后,或者被宣告破产后,或者在普通清算发生显著障碍无法继续时,由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法院介入而进行的清算。它们都属于法定清算。

《公司法》第190条规定:“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第183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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