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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生分立下,减资,维持主体地位,保持股权比例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派生分立情况下,原公司的主体地位不变,但资产减少,也会要求资本相应减少。同比减资,是各股东按原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同步减少出资,减资后各股东的股权比例或持股比例不变。返还出资的减资,是对已缴足出资额的股权或股份,将部分出资款返还给股东,此种减资的结果既减少公司的资本,也减少公司的资产或运营资金。公司应当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自登记之日起,减资生效。

派生分立下,减资,维持主体地位,保持股权比例

(一)减资的目的和意义

减少资本,简称减资,是指公司基于某种情况或需要,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减少公司的资本总额。根据资本不变原则,公司的资本不得随意减少,但并非绝对不可改变,而是可以通过法定的程序减资。减资的目的和意义在于:

(1)缩小经营规模,或停止经营项目。

(2)减少资本过剩,提高财产效用。在原定公司资本过高情况下,如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停滞和浪费,不利于充分发挥社会财富的经济效益。

(3)实现股利分配,保证股东利益。在“无盈不分”的盈利分配原则之下,如果公司亏损严重,将使股东长期得不到股利的分配,不利于调动股东的积极性。通过减资,可以尽快改变公司的亏损状态,使公司具备向股东分配股利的条件。

(4)缩小资本与净资产差距,真实反映公司资本信用状况。如果公司亏损严重,资本与其净资产差额过大,公司资本会失去其应有的标示公司信用状况的法律意义,通过减资使得二者保持基本一致。

(5)公司分立。在派生分立情况下,原公司的主体地位不变,但资产减少,也会要求资本相应减少。

(二)减资的方式

1.同比减资与不同比减资。同比减资,是各股东按原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同步减少出资,减资后各股东的股权比例或持股比例不变。不同比减资,是各股东改变原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而减少出资,也可能有的股东不减少出资,减资后各股东的股权比例或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化。

2.返还出资的减资、免除出资义务的减资与销除股权或股份的减资。返还出资的减资,是对已缴足出资额的股权或股份,将部分出资款返还给股东,此种减资的结果既减少公司的资本,也减少公司的资产或运营资金。免除出资义务的减资,是对尚未缴足出资额的股权或股份,免除股东全部或部分缴纳出资的义务。销除股权或股份的减资,是在公司因亏损而减资时,直接取消部分股权或股份,或者直接减少每个股份的金额,并抵销本应弥补的公司亏损。后两种减资的结果只是改变公司资产的性质和结构,而不改变其总的价值金额,只减少公司的资本总额,而不减少公司的资产总量。(www.xing528.com)

3.减少股份数额与减少股份金额。减少股份数额,即每股金额并不减少,而只是减少股份总数。其具体方法又分为销除股份和合并股份。减少股份金额,即不改变股份总数,只减少每股的金额。

(三)减资的条件和程序

资本的减少,直接涉及股东的股权利益,同时也可能在实际上减少公司的资产,缩小公司的责任范围,因而直接影响到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为此法律规定了比增加资本更为严格的法律程序。根据我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减资的条件和程序如下:

(1)股东大会作出减资决议,并相应地对章程进行修改。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债权人和对外公告。公司应当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4)债务清偿或担保。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办理减资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减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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