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Google旗下的DeepMind团队研发的AlphaGo(阿尔法狗)在围棋人机大战中击败了韩国职业九段棋手李世乭,引起轩然大波,“人工智能”一词由此迅速进入公众视线并成为热门话题。虽然该话题是在人工智能围棋程序赢过自然人棋手后才被引爆的,但实际上人工智能并不是个新词汇,而且已进入大众生活很久了。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AI)这个词最早是在1956年美国的Dartmouth会议上被提出的,当时参加会议的是一些计算机领域的专家。关于人工智能,有一种比较简单、易于理解的定义,就是“能够和人一样进行感知、认知、决策、执行的人工程序或系统”。举一些人工智能早期发展阶段成果的例子:1898年,在麦迪逊广场花园举行的电气展览会上,尼古拉·特斯拉(Nikola Tesla)展示了世界上第一台无线电波遥控船只。1914年,西班牙工程师莱昂纳多·托里斯·克维多(Leonardo Torres y Quevedo)示范了全球第一台自动象棋机,能够在无人干预的情况下自动下棋。
看到这里我们可能会产生一个疑惑: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是同个概念的不同表达吗?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常容易把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的概念相混淆,两者确实有相似之处,如都是依靠科技手段实现目的,也都是作为自然人的辅助工具为人类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但机器人只能说是人工智能的容器,而不是全部。形象点表述的话,人工智能就像是机器人体内的大脑。生活中最常见的手机语音AI机器人“Siri”,其运作原理便是人工智能,而使用者所听到的声音则是这个人工智能的人格化体现,但是Siri并没有机器人这个载体。(www.xing528.com)
2018年,新一代阿尔法狗完胜初始版阿尔法狗的新闻又让人们再一次震惊于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新一代阿尔法狗已经彻底抛弃了人类棋谱,开始通过计算机进行深度学习。它会先利用人类给的初始数据进行训练,随后反复进行自我对弈,再根据自我对弈的结果对参数进行校对调整,从而使下次对弈更加精彩与完美。[2]而当下的人工智能尚属于弱人工智能时代向强人工智能时代过渡的产物,跟机器人较为近似,主要是作为人类的创作工具而存在的。但随着科技的发展,未来势必会出现抛弃人类预设算法,自主进行学习工作的人工智能,那时其便不再局限于人类的辅助工具这一角色了,而是一个独立的“创造者”,即进入超强人工智能(类人人工智能)时代,尽管这个时代暂时还无法到来。
但无论在哪个阶段,下列问题都亟待思考并解决:人工智能智力成果属于作品吗?人工智能是否可以成为知识产权领域的权利主体?人工智能智力成果的权利归属如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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