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活动的学校课程制度是一个复杂的整体,是一套制度系统,它汇集了多种组织和行为主体于一身,具有审议性、公共性、明确性、体系性、合理性、校本化特色和文化性等特征。根据课程内容的定义,相对的,综合实践活动的学校课程制度应该涵盖综合实践活动的学校课程规划制度、学校课程资源开发制度、学校课程实施制度、学校课程管理制度、学校课程评价制度、校本教研制度等多个方面的制度内容。
(一)综合实践活动的学校课程规划制度
学校课程规划主要指学校成员源于学校课程管理理念的更新,以学校为基础,对包含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在内的学校课程进行整体设计和安排的持续不断的过程。一般说来,学校课程规划包括以下内容,即学校课程方案的编制、学校的愿景与使命、实施框架、校本课程开发框架、学校课程委员会的运营以及教师知识管理与专业发展等。学校作为国家、地方和校本课程三者的交汇点,承担着尽可能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的重任。秉承着尊重学校和社区之间差异性的原则,学会充分利用学校和社区周边课程资源,开发出有特色、生动、丰富课程的任务,建立合理的学校课程规划制度为学校实施本校课程提供了价值指引和目标引导,学校课程规划制度是学校课程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书认为,综合实践活动的学校课程规划就是学校综合实践活动共同体为了发展达成本校整体规划的要求,基于对本校传统与优势的清晰认识,进而持续不断地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进行整体设计与安排的过程。一个完整的综合实践活动学校课程规划,大体上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的内容,即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发展愿景、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方案以及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方案的实施与保障制度等。
(二)综合实践活动的学校课程实施制度
课程实施是一个将课程方案或者课程计划付诸实践的过程。要想使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从理想成为现实,让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方案在实践中实施,就应该建立合理、有效的综合实践活动的学校课程实施制度,使课程实施制度化,保障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学校的常态化、有效实施。本书认为的综合实践活动的学校课程实施制度内在包括综合实践活动的排课与学生选课指导制度、综合实践活动的学分管理制度、综合实践活动的教学管理制度等。
(三)综合实践活动的学校课程管理制度
学校课程管理是现在国家三级课程管理体系中的最基层的课程管理组织,也是确保基础教育课程目标最终得以实现的基本环节。学校课程管理有两点意义:其一,它可以保障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在学校的有效实施;其二,它可以规范和促进学校校本课程的开发。本书认为的综合实践活动学校课程管理制度是狭义上的管理制度,只包括综合实践活动学生管理制度、综合实践活动教师管理制度和学校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相关的行政人员管理制度。学生管理的相关制度包括学生参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考勤制度、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学生成长记录袋管理制度等。教师的相关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教师配备制度、教师工作业绩评定制度、教师选派与聘任制度等。
(四)综合实践活动的学校课程评价制度(www.xing528.com)
课程评价制度是确保新课程改革顺利实现的不可替代的监督反馈系统。《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提出,要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建立促进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指出,对学生的评价,应注重学生的实际表现和发展状况。评价内容上要关注过程,兼顾结果。评价方式上要多样化,注重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个别评价与集体评价、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相结合。评价过程上强调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通过成果展示、研讨答辩、访谈观察、成长记录等途径,对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态度、情感和价值观进行整体评价。因此,综合实践活动学校课程评价制度必须走出以往将评价窄化为考试的理论误区,以多元化的评价内容、动态化的评价过程、互动化的评价主体等新理念为指导,整合成全新的评价制度。作为一种制度,综合实践活动学校课程评价制度建设的内容理论上应该包括明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的理念、健全综合实践课程评价组织机构、构建学校综合实践课程评价标准以及程序的规定等。考虑到实践操作和学校的可执行性,本书认为综合实践活动学校课程评价主要包括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生评价制度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评价制度。
(五)综合实践活动的学校课程资源开发制度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资源的开发是学校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核心环节。如果没有课程资源的开发,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就无法得到有效实施,综合实践活动的课程价值和理念也只能停留在理论层面。综合实践活动学校课程资源开发制度建设就是要建立一个指导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资源开发行为规范,以达到确保学校课程资源常态化开发和利用的有效性。本书认为,综合实践活动学校课程资源开发制度应该包括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资源开发的学校组织领导机构、课程资源开发激励制度、资金保障制度、课程资源共享制度和课程资源管理制度等。
(六)综合实践活动的校本教研制度
关于校本教研制度的内涵,学界已有不少探讨。基于出发点的不同和视角的不同,其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两种观点。郭华教授认为,以学校为本的教研制度是把在新课程实践中自觉生成的这种教研或者教学活动形式加以提升,不断总结提炼,并形成行为制度规范化的过程。它既是新课程改革以来实践的需要,也是新课程顺利开展和实施的制度保障。王艳霞等认为,校本教研制度就是指开展有效校本教研而建立的规则体系,具体体现为一系列的规则,包括显性的规则和潜在的规则。显性的规则是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建立的一系列规章、条例和细则等。潜在的规则是指在校本教研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些伦理道德、价值观念及行为习惯等。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作为一门全新的课程,与传统学科课程有较大的区别。本书认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校本教研制度是学校为保障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有效实施,开展的一系列规定任课教师进行校本教研的规章、细则和价值观念及行为习惯等,是学校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提供师资研修的重要制度保障。综合实践活动在开发与实施过程中,对教师要求比较高。校本教研制度的建设,把教研重心从上下移到学校中来。它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一线面临的具体、实际问题和困难为对象,由经验丰富的教师带队,以教师为研究主体,以提高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课程开发与实施为研究目的。
综合实践活动的校本教研制度的建立,为任课教师构建了一个学习、教研共同体,让参与的教师在其中不断成长,点燃教师参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践的热情。可以让教师在教学研究的过程中改变不适应综合实践活动课堂教学的观念,变被动为主动,钻研综合实践活动的课堂教学,不断提升任课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对课程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反思与讨论,努力成为一个研究型教师。在理解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理念的基础上,结合本校特色,创造性地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任课教师可以在参与教研的过程中,提高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课程意识,提升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与实施能力,加深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理念的理解,同时有助于提高教育科研能力,不断反省和交流、合作,及时发现和弥补自己教学中的不足,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常态化实施奠定师资保障,还可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校的发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