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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医疗保险调研结果:居民了解情况及签约动机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1]基线调查时16.3%居民表示很了解,其中非签约居民7.9%(10人)、签约居民16.7%;68.8%居民表示了解一些,其中非签约居民50.1%(64人)、签约居民72%;两者共计为85.1%,其中签约居民88.7%、非签约居民58.7%(74人)。两组比较具有统计学意义,且差异极显著。3)签约动机在调查样本中共有83.6%为签约居民,14.9%为非签约居民,另有1.4%(12人)数据缺失。

社会医疗保险调研结果:居民了解情况及签约动机

1)基本情况

共计发放问卷844份,实际回收844份,回收率100%;有效问卷844份,有效率100%。[9]调查对象中男性为39.7%(335人),女性为60.3%(509人);66岁以上为48%(413人),61~65岁为16.5%(139人),56~60岁为10%(84人),46~55岁为9.1%(77人),45岁以下为15%(126人);在受教育程度中,小学为13.4%(113人),初中为24.1%(203人),高中或者中专为32.8%(277人),大学(含大专)为26%(224人),研究生为0.8%(8人);在婚姻状况中,已婚为83.8%(707人),未婚为4.7%(40人),离异为1.4%(12人),丧偶为8.5%(72人);在从事职业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为28.7%(242人),职业经理人为1.2%(10人),私营业主为2.4%(20人),国企职员为37.4%(316人),外企职员为0.5%(4人),私企职员为7.5%(63人),自由职业者为5%(42人),务农者为6.5%(55人),无业者为10%(84人);在家庭月收入中,1 620元以下为7.7%(65人),1 621~2 815元 为19.1%(161人),2 816~4 692元 为38.6%(326人),4 692~14 076元为30.1%(254人),14 076元以上为3.4%(29人);家庭每月看病开销300元以下为32.8%(277人),301~700元为37.3%(315人),701~1 200元为17.7%(149人),1 201~1 500元为4.3%(36人),1 501元以上为7.5%(63人);在参保情况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为73.6%(621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为12%(101人),参加新农合的居民为6.9%(58人),参加小城镇失地农民医疗保险的居民为3.2%(27人),没有参加任何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为2.4%(20人);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居民为16.2%(137人),未购买任何商业医疗保险的居民为78.4%(662人)。[10]

2)认知状况

这部分主要考察居民是否了解签约家庭医生后可以享受到多项优惠政策,这里列出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家庭医生团队长期跟踪评价健康状况、通过预约优先获得家庭医生门诊服务、通过家庭医生绿色转诊通道优先转诊、获得家庭医生健康咨询服务,慢性病居民在家庭医生指导下,获得更加便捷的用药政策、优先建立家庭病床、65岁以上老人免费健康筛查,并由家庭医生实施干预指导等。[11]基线调查时16.3%(137人)居民表示很了解,其中非签约居民7.9%(10人)、签约居民16.7%(117人);68.8%(581人)居民表示了解一些,其中非签约居民50.1%(64人)、签约居民72%(516人);两者共计为85.1%(710人),其中签约居民88.7%(636人)、非签约居民58.7%(74人)。两组比较具有统计学意义,且差异极显著(t=74.54,P=0.000)。

在了解家庭医生服务信息并签约的信息来源分布中10%(72人)为新闻媒介、0.8%(6人)为网络、4%(30人)为报纸、1%(6人)为杂志、53%(377人)通过医务人员推介、21%(148人)为居民区宣传栏、8%(54人)为邻居亲戚朋友介绍、1%(10人)为其他;在对于家庭医生应该提供服务内容的认知中,53%(445人)认为家庭医生应该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服务、70%(585人)认为应该提供慢性病管理服务、35%(290人)认为应该提供家庭病床护理服务、10%(83人)认为应该提供孕产妇保健管理服务、12%(96人)认为应该提供婴幼儿保健服务、12%(98人)认为应该提供残疾人康复服务、48%(400人)认为应该提供健康体检服务、39%(321人)认为应该提供出诊与送药服务。

3)签约动机

在调查样本中共有83.6%(706人)为签约居民,14.9%(126人)为非签约居民,另有1.4%(12人)数据缺失。在回答不签约的原因时,29%(37人)对家庭医生政策不了解、31%(39人)不知道怎么签约、34%(43人)认为家人健康而没有必要签约、7%(9人)因为经济原因选择放弃签约、2%(2人)因为社区就诊条件差选择放弃签约、2%(2人)不信任家庭医生的医疗水平、6%(8人)担心签约后不能自由就诊、其他3%(3人)。在回答签约居民为什么签约时,86%(605人)为了方便,有问题可以随时向家庭医生求助;23%(164人)想结交朋友或健康顾问;12%(85人)出于试试看的态度,想看看家庭医生的优惠政策是否真能实现;12%(81人)因为别人推荐所以选择签约[12];还有1%(7人)选择其他。

4)医疗需求

对于家庭医生的能力,签约居民最看重并处于前三位的有:59%(496人)看重服务态度、47%(395人)看重技术水平、15%(124人)看重签约医生的专业背景。而医生的年龄、学历、职称则分别为2%(16人)、4%(33人)、4%(37人)。对于家庭医生提供服务的形式,63%(533人)希望得到家庭医生提供的门诊就诊服务、51%(427人)希望得到电话咨询服务、60%(504人)希望获得上门就诊服务、22%(186人)希望提供健康宣讲服务、17%(144人)希望获得家庭护理服务、8%(66人)希望获得电脑咨询服务。对于家庭医生提供上门服务的对象,83%(704人)选择特殊人群,如腿脚不便利、独居老人等;23%(191人)选择急诊人群;23%(197人)认为普通患者也可以享受上门服务;2%(15人)选择其他,包括工作繁忙的年轻人、慢性病重病人群、大病老人等。[13]对于家庭医生提供上门服务的形式,59.1%(499人)认为家庭医生应该按需要提供上门服务、35.1%(296)认为家庭医生应该定期上门随诊、2.8%(25人)认为三者应该结合起来。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外家庭医生提供医疗服务应该如何向服务患者收费,59.7%(504人)认为按照服务项目收费[14]、12.8%(108人)认为按照人次收费、3.2%(27人)认可家庭包干收费方式、21.3%(180人)认为应该不收费;还有1.2%(11人)选择几种收费方式相结合或者视情况而定。

5)居民行为

这里主要考查签约居民的就医行为、预约行为和转诊行为三个方面。

首先,就医行为。在签约居民中,98%(692人)做出回答,2%(14人)无回答。在回答者中,82.3%(570人)找过家庭医生就诊,17.7%(122人)没有找过家庭医生就诊;对于签约居民为什么没有去找过家庭医生就诊,3%(4人)表示对家庭医生的水平信不过,还是找大医院看病放心,15%(18人)表示担心麻烦有病直接去大医院了,10%(12人)认为目前家庭医生不能转诊三级医院还不如直接去三级医院,67%(81人)当前还无此需要,5%(7人)选择其他,如:依照旧习惯就诊、信任原来的医生、选择离家近的医院等;对于签约后就医行为的变化,47.2%(327人)只要生病首先找家庭医生,比以前更愿意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了,42.8%(296人)生“小病”找家庭医生就诊,“大病”还是去大医院就诊,8.9%(61人)保健找家庭医生,生病还是去大医院就诊,0.4%(3人)不信任家庭医生,生病还是去大医院就诊。[15]

其次,预约行为。在接受过家庭医生服务的签约居民中,67%(388人)未曾进行过预约服务,33%(195人)进行过预约服务;在享受家庭医生预约服务的居民中,50%(51人)居民认为预约服务很方便,39%(40人)认为预约服务比较方便;在未享受家庭医生预约服务的居民中,35%(31人)居民认为预约服务很方便,38%(33人)认为预约服务比较方便;无论是否进行过预约服务,没有签约居民回答很不方便,如表7-2所示。(www.xing528.com)

表7-2 预约服务方便程度[%(n)]

表7-2显示,是否进行过预约服务,对于预约服务方便程度的评价存在差异,二者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且差异极显著(t=138.046,P=0.000)。

最后,转诊行为。在享受过家庭医生服务居民中,25%(141人)未接受过转诊服务,75%(431人)接受过转诊服务。其中,56.6%(78人)认为转诊服务很方便,29.9%(42人)认为转诊服务比较方便,12.8%(18人)认为一般,1.7%(2人)认为比较不方便。由此可知,尽管接受过家庭医生服务的居民中,接受转诊服务的签约居民有限,但是从接受转诊居民的评价来看,大多数居民(86.5%)认为转诊服务很方便或者比较方便。

6)结果评价

首先,看病费用减轻的评价。家庭医生制度的实施,还具有引导就医行为、改善健康习惯以及缓解居民就医支付的压力的功能。通过家庭医生就诊,看病医疗费用是否有所减少,认为有所减少的占大多数,原因为:11.3%(66人)因为就医项目免费,40%(239人)因为可以有社会医疗保险支付,17.2%(100人)因为家庭医生制度改变了居民的健康习惯,3.8%(22人)因为其他因素,如不收挂号费、药品价格低、有特定的用药等;认为没有什么变化的32.1%(187人);认为费用增加的1%(6人)。

其次,医患关系改善的评价。签约家庭医生后,88.5%(533人)认为医患关系有所改善,11.5%(66人)认为医患关系没有什么变化。对于医患关系改善的原因中,73%(394人)认为就医关系稳定,医生熟悉自己病情;36.7%(198人)认为家庭医生提供个性化诊疗服务和健康咨询;55.8%(302人)认为家庭医生服务态度好;24.8%(134人)认为家庭医生可上门服务;14.9%(74人)认为家庭医生可预约,不需排队;0.4%(3人)认为一些其他因素也会影响到医患关系的改善。

最后,签约服务满意度评价。本调查主要从医药收费、医务水平、上门服务、服务态度、服务效果、服务设施、治疗范围、交流时间、等待时间和预约转诊等方面[16],对签约家庭医生服务的满意度进行评价,具体回答见表7-3。

表7-3 签约居民家庭医生服务满意度[%(n)]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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