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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分配的类型 - 社会保障改革结果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任何一种制度类型都存在着关于再分配制度设计的选择。)美国的体制确实具有一种关于收入水平再分配的平滑模式,这一范式可以植入到DB或者DC制中。阿根廷和智利的制度确实有简单易行的优点。有两种方式在DC制中实施再分配。假设同类人群内部的再分配是建立在收支相抵的基础上的,那么会对在其生命周期中的低收入者实施补贴而对高收入者征税。

再分配的类型 - 社会保障改革结果

任何一种制度类型都存在着关于再分配制度设计的选择。比如,智利在社会保障中对每个人实施了覆盖其足够年份的有保证的最低养老金(也对所有的老年人实施最低收入计划,该计划包括资产调查并且仅仅是有保证的最低养老金水平的一半)。相反,阿根廷为所有人提供了充分覆盖的统一待遇支付(flat benefit)。瑞典正准备以逐步淘汰的方式从提供统一待遇转向提供最低的有保证的待遇,以便使全隐式税收(full implicit taxation)的范围受到限制并且伴随着一个更低的隐性税率变化幅度,但是它覆盖了更宽泛的养老金水平。[8]

提供最低养老金花费的财物少于对每个人提供相同水平养老金所费的财物。但是那并不是我们真正感兴趣的措施。人们需要看看暗税和明税。对每个人支付统一待遇,为待遇支付而筹集资金的税收是一种扭曲劳动力市场的税收。实施最低养老金待遇时,除了为待遇支付筹资的税收外,在达到最低待遇水平之前收入的边际收益为零。这种边际收益的缺失意味着一种也会影响劳动力市场行为的暗税。当对最优所得税的分析没有扩展到养老金体制的时候,可能有许多的结果将需要继续研究。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在最低养老金体制中的暗税不可能是最优的。高税收并且不连续地变成更低的税收不可能是最优的。可能的是,实施统一待遇支付的阿根廷体制也不是最优的,因为对低收入者更高的暗税有降低许多更高收入的员工待遇的优势。(笔者最近的研究(1998)提倡边际所得税率的U形模式,事实上这在所得税制度中是很常见的。这是否要拓展到社会保障尚需要分析。)美国的体制确实具有一种关于收入水平再分配的平滑模式,这一范式可以植入到DB或者DC制中。阿根廷和智利的制度确实有简单易行的优点。

效率评估需要对比整个体制,而不是仅仅对比其中一部分体制。[9]而且,需要承认没有把再分配建立在如此长期的收入历史基础之上的其他常用工具。也就是说,建立在年度收入基础上的税收转移制度不能复制建立在考虑整个生命周期基础上的制度。暂时性贫困和整个一生都贫困是有显著区别的。而且,建立在养老金待遇(也就是过去的收入),且非当下总收入基础上的再分配制度因为没有在同等程度上对储蓄实施暗税而具有优势(相互作用小,因为边际所得税率随着总应纳税所得的变化而变化)。对储蓄的这一影响是保持动态的收入关联制度(earnings-relatedsystem)而非仅仅实施年度收入关联制度(annual income-related system)的重要理由之一。(www.xing528.com)

有两种方式在DC制中实施再分配。一种方式是建立在实际生命周期累积的基础上(或者是一个虚拟的累积值,以假设的利率积累强制性储蓄,对在投资组合选择方面有更少扭曲的一个合适的替代)。另一种方式是建立在年度收入的基础上(Boskin et al.,1988)。以整个生命周期为基础实施再分配,其效果类似于在一个累进性的DB制中实施再分配的效果。假设同类人群内部的再分配是建立在收支相抵的基础上的,那么会对在其生命周期中的低收入者实施补贴而对高收入者征税。在同一人群内部实施非线性年度再分配(nonlinear annual redistribution)的DC制对劳动力市场保护的效率更低,因为一些人在一些年份将被课以税收而另外一些人则被施以补贴,比以生命周期为基础的机制效率更低地实施了再分配。

相对于以生命周期为基础的再分配制度而言,不区分人群的年度再分配的使用将是不同的,因为它倾向于对年轻员工实施补贴而对年长员工课征税收。在没有其他扭曲的情况下,如果这种税收是非线性的将会增加税收扭曲。在累进所得税情况下,我们会得出上面一些影响,这同时会加剧而不是减轻所得税累进性所带来的扭曲。即使这一制度是分人群实施的,对于许多员工来说在一些年份将会承担税收而在另外一些年份将会得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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