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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文化十二讲:加强宏观调控,产出成果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组织2 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其中,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定期开展意识形态检查工作。各级党组织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范围,列入党建工作述职重要内容。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浙江文化十二讲:加强宏观调控,产出成果

推动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覆盖文化工作所有领域、所有平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

文化浙江建设,要解决好方向问题。我们只有加强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才能把握住文化前进的正确方向。文化建设与意识形态工作紧密关联,浙江省各级党委及全省各级意识形态工作相关部门,在推进浙江文化建设发展中,始终坚守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全面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各项工作,在实践中取得了切实有效的工作成果,牢牢掌握了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2015年10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浙江省各级党委(党组)严格按照中央文件的精神抓好落实。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和做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组织2 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三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是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境内活动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www.xing528.com)

五是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党委(党组)书记应当亲自抓,领导、组织互联网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

六是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通过党报党刊及其所属网站或者党内通报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礼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七是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八是选优配强各级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浙江省在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特别要求各级党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让领导班子负主体责任。其中,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经常开展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研究与舆情研判。各级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2 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建立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分析制度,每年至少开展1 次综合分析;建立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每年至少通报1 次,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定期开展意识形态检查工作。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座谈会等方式。综合检查一般单独开展,专题督查可以单独或结合其他工作一同开展。开展好专题汇报工作。下级党组织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1 次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内容可以是综合性的工作总结,也可以是专题性的情况汇报。每年开展报告与述职。各级党组织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范围,列入党建工作述职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与评议。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各单位每年至少安排1 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学习,严格落实讲座报告审批制度,讲座、报告、论坛、学术沙龙等活动须主办部门提前登记报告主管部门,按程序由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举办。各级党组织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明确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与目标考核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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