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随后,浙江省下发了《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进“五个百分百”建设 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的通知》,要求“100%的市、县(市、区)完成规定场馆建设要求”“100%的县(市、区)建有城市书房、完成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和图书馆分馆建设任务”“100%的乡镇(街道)建有省定三级以上综合文化站、按要求组建乡村文艺团队”“100%的省级中心镇和人口5 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落实文化下派员制度、建有文化馆分馆”“100%的农村文化礼堂按照省定标准规范运行”。
2015年制定的《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15—2020年)》,在服务项目与内容上设立了标准。
有关读书看报这一服务项目,标准为:“1.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 小时;乡镇公共电子阅览室开放时间不少于28小时;农家书屋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0 小时。2.县级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1 册以上,或总藏量不少于50 万册;人均年新增藏书量不少于0.05 册。农家书屋图书不少于1200 种、1500 册,报刊不少于10 种,年新增图书不少于60 种。3.市、县(市、区)公共图书馆每年组织送书下乡1 万册次;县级公共图书馆对乡镇图书分馆每年流通不少于4 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指导举办1 次全民阅读活动。4.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或电子显示屏,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有关收听广播这一服务项目,标准为:“5.乡镇有线广播联网率达到100%,有线对农广播覆盖率达到80%;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每天播出次数不少于2 次,每次不少于30 分钟。6.为全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7.通过直播卫星,免费提供17 套广播节目,通过无线模拟,免费提供不低于6 套广播节目,通过有线网络数字音频,免费提供不低于15 套广播节目。”
有关观看电视这一服务项目,标准为:“8.有线电视联网率达100%(海岛包括微波方式),农村有线数字电视实际入户率达90%以上;广播电视自办对农栏目每周达3 档(含)以上,平均每档不少于10 分钟。9.通过直播卫星提供25 套电视节目,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不低于15套电视节目,未完成无线数字化转换的地区,提供不少于5 套电视节目。在城市和有线电视通达的农村地区,为城乡低保户免费提供基本有线(数字)电视节目。”
有关观赏电影这一服务项目,标准为:“10.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合理调整放映结构,其中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两年)比例不少于1/3。11.为中小学生每学期提供2 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有关看戏这一服务项目,标准为:“12.根据群众需要,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平均每年为每个乡镇(街道)送地方戏曲等文艺演出5 场以上。13.国有剧院每年举办公益性演出不少于12 场。”
有关设施开放这一服务项目,标准为:“14.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15.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实施门票减免,文化遗产日免费参观。16.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免费使用。17.学校、工人文化宫、体育馆、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文体设施向公众免费开放,开放时间和免费项目由地方政府制定。”(www.xing528.com)
有关文体活动这一服务项目,标准为:“18.每个县(市、区)每年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12 次;每个乡镇(街道)每年举办文化节、读书节、运动会等文体活动不少于6 次;每个村(社区)每年组织群众性文体活动不少于2 次。”
有关展览展示这一服务项目,标准为:“19.公共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公共美术馆每年分别举办免费展览不少于4 次。”
有关文化走亲这一服务项目,标准为:“20.市、县(市、区)每年组织跨区域文化走亲5 次。”
有关数字文化这一服务项目,标准为:“21.县(含)以上公共文化设施内免费提供Wi-Fi,公共电子阅览室免费提供上网服务。22.通过手机、电脑等网络终端可以享受到数字文化服务。”
有关培训讲座这一服务项目,标准为:“23.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每年举办公益培训或讲座不少于12 次;乡镇综合文化站每年举办公益培训不少于6 次。24.公共博物馆、公共美术馆每年举办公益培训或讲座不少于6 次。”
同时,对文化设施的硬件和人员配备也提出了相应的标准要求。
这些要求和努力抓住了标准体系的核心指标,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促进标准化高质量实现。浙江以效能考评的方式来保障标准化工作的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建设”写入《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效能建设列入年度考评项目。开展文化站评估定级,每年印发《浙江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指标》,从制度层面和实践层面共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建设。标准化认定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在关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完成度的同时,浙江省注重鼓励各地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效益最大化。标准化体系日趋完善。浙江已有相关省级地方标准12 个、市级标准11 个、县级标准31 个,与《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15—2020年)》共同组成了覆盖面广、要求细致、程序规范、相对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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