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有害因素在一定条件下对劳动者的健康、劳动能力等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害称为职业性损害,主要包括职业病、工作有关疾病和工伤。
(一)职业病
1.职业病的定义和种类 广义的职业病是泛指职业性有害因素所引起的特定疾病;而在立法意义上,职业病则有一定的范围,即法定职业病。法定职业病患者在治疗和休养期间及在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亡时,均应按劳动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劳保待遇。
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10类132种,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及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2.职业病的特点
(1)病因明确:在控制了相应病因或作用条件后,发病可以减少或消除。
(2)存在接触水平(剂量)-反应关系:所接触的病因大多是可以检测和识别的,一般需接触到一定程度才发病,因此,存在接触水平(剂量)-反应关系。
(3)群发性:在接触同样有害因素的人群中,常有一定的发病率,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
(4)发现愈晚疗效愈差:大多数职业病目前尚无特殊治疗方法,发现愈晚,疗效也愈差。所以,防制职业病,关键在于全面执行三级预防,着重抓好第一级和第二级预防。
3.职业病的诊断 职业病的诊断是一项政策性和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它涉及劳保待遇,既关系到患者的健康与福利,也涉及国家和企业的利益。故在诊断上有别于一般疾病,需具有职业病诊断权的机构诊断。为了防止误诊、漏诊,在诊断上需采取以当地为主和以防治机构或职业病诊断小组的集体诊断为准的原则,同时需将以下几方面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
(1)职业史:职业史是了解职业病是否有可能发生的重要依据之一。职业史可作为正确诊断的依据;找到已存在的疾病并进一步弄清它是否与职业有关;了解工作环境中是否存在职业有害因素。职业史内容包括:①详细描述该职工自参加工作起全部职业的工种和工龄。②工作时接触有害因素情况。同一工厂,往往有很多工种,每个工种接触有害因素又可以很不相同,因此要了解具体因素及其接触水平。③症状出现的时间。如噪声性耳聋往往在噪声环境中工作十多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发生,在耳聋前有一听觉适应,进而发生听觉疲劳的过程;吸入水溶性低的光气中毒常有一个无症期,到出现症状时病情已很严重。④同工种其他工人患病情况。如有,可以佐证;如无,也不能轻易排除。⑤非职业性接触和其他生活情况。如家庭使用农药、有机溶剂、吸烟、服药史、居住区空气和水的污染等。
(2)生产环境调查:通过调查,可以确定存在哪些职业有害因素,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特点,包括生产流程、原料、中间产品和成品,接触方式、浓度、时间、毒物的入体途径及防护设备等情况。
(3)临床资料:也是诊断职业病的主要依据,包括:
1)病史:如怀疑职业有害因素引起的机体损害应详细询问在接触某职业有害因素后引起的症状及其发生发展和目前情况,从中分析判断这些症状与职业接触的关系。
2)体格检查:除一般常规检查外,应重点注意和检查一些与接触职业有害因素有关的项目。
3)实验室检查:除一般检查外,可根据有害因素的作用特点,进行特殊检查,如接触四氯化碳的工人应检查肝功能,接触苯的工人应检查血常规等。(www.xing528.com)
4.职业病的处理 职业病的处理主要有三个方面:①对职业病患者进行治疗;②按照我国的有关规定,落实职业病患者应享受的各种待遇;③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患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排。
(二)工作有关疾病
由于生产环境及劳动过程中某些不良因素,造成职业人群常见病发病率增高、潜伏的疾病发作或现患疾病的病情加重等,这类疾病统称为工作有关疾病。工作有关疾病的病因往往是多因素的,工作环境及其性质能与其他危险因素联合起作用,职业因素虽是该病发生发展中的许多因素之一,但不是唯一因素,不像职业病那样病因明确;除职业有害因素外,社会、心理、个人行为和生活方式均掺杂其中。常见的与工作有关的疾病有:
1.与职业有关的肺部疾病 如慢性非特异性呼吸系统疾病、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等。吸烟、反复感染、作业场所空气污染和不良的气象条件,常为此病的病因或诱发因素。
2.骨骼及软组织损伤 如腰背痛、肩颈痛等。主要由外伤、提重或负重、不良体位及不良气象条件等因素引起。在建筑、煤矿、搬运工人中更为常见。
3.与职业有关的心血管系统疾病 高度精神紧张的作业、噪声、寒冷均可诱发冠心病;职业接触二硫化碳、一氧化碳、氯甲烷等化学物质可导致冠心病发病率及病死率增高。
4.生殖功能紊乱 经常接触铅、汞、砷及二硫化碳等可导致早产及流产发病率增高。
5.消化道疾患 如高温作业工人由于出汗过多、盐分丧失,导致消化不良及溃疡发病率增高;又如重体力劳动者和精神高度紧张的脑力劳动者,同时又吸烟(或酗酒)较多者均可导致溃疡病多发。
(三)工伤
系指工人在从事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工伤不仅能造成缺勤,而且可引起残废,甚至死亡。工伤的主要原因有:
1.生产设备质量差或维修不善,容器管道不严密,工具、附件或设备有缺陷等。
2.防护设备缺乏或不全,生产设备上缺少安全防护装置,如机器的轮轴、齿轮、皮带、切刀等转动部分缺乏安全防护罩。
3.劳动组织不合理和生产管理不善 ①生产设备及安全防护装置无专人管理及定期检修制度;操作规程和制度不健全;②对工人技术指导及安全教育不够;③个人防护用品缺乏或不适用。
4.个体素质 ①健康状况,身体有病或某种缺陷,又从事不适合本人的作业;②工人的年龄、性别、精神因素、文化水平及生活方式等。
5.操作环境因素 如生产环境布局不合理,操作场所过于拥挤,照明不良或不合理,不良的微小气候,噪声或空气中含有毒物质或有害气体,这些因素在一定条件下,也可成为工伤的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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