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合同,是指由于当事人意思表示存在瑕疵,经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请求,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使合同自始无效。其法律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
可撤销的合同,其前提是合同不但依法已经成立,而且已经生效,否则,就谈不上撤销。这是与无效合同的重大区别,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不存在撤销的问题。
(二)当事人意思表示存在瑕疵
有效合同的要件之一是意思表示要真实。合同可撤销的根本原因是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当事人意思表示存在瑕疵,如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导致一方当事人没有真正表示其真实意思。
(三)须由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www.xing528.com)
具备可撤销的情形,合同并不当然撤销。要使合同得以撤销归于无效,必须由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且当事人须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是否撤销最终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裁决。之所以如此,是由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存在缺陷他人无从判断,即使他人知道当事人意思表示存在瑕疵,但当事人自愿承担不利后果,不为法律所禁止,这样充分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因此,当事人可请求撤销也可以不请求撤销,是否行使此权利,由权利人决定,他人无权干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也不得主动宣告撤销合同。在此方面并同于无效合同。
(四)合同未撤销之前为有效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在撤销之前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合同具有可撤销的情形为由而拒不履行其义务,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五)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效
合同一旦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其法律后果与无效合同相同,即溯及至合同订立时自始无效,对当事人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没有履行的,不再履行,正在履行的终止履行。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