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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位法行政许可范围改革成果2021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七条[9]的规定,规范性文件不能设定行政许可,县级规范性文件触碰这个“红线”的不多,但是,有的文件内容会改变上位法行政许可实施的具体条件,即“对承担义务或者取得权利的条件作出不同的规定”[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11]的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权限对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作出限制性规定。

上位法行政许可范围改革成果20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七条[9]的规定,规范性文件不能设定行政许可,县级规范性文件触碰这个“红线”的不多,但是,有的文件内容会改变上位法行政许可实施的具体条件,即“对承担义务或者取得权利的条件作出不同的规定”[10]

例如,《兴化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送审稿中规定,本市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 10631—2013)中定义的升空类和组合烟花类产品。起草方的主要依据是《江苏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在审查中我们发现,这里将“升空类和组合烟花类”作为禁止销售种类,超越了上位法行政许可的具体规定;国标《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规定了个人燃放产品的最大允许药量,当升空类、组合烟花类、礼花类烟花爆竹在符合个人燃放标准的前提下,是可以经营销售的。(www.xing528.com)

在与起草单位沟通的过程中,其认为文件已将“升空类和组合烟花类”作为禁放种类,且此类产品噪音扰民及造成损害的几率更大,禁止销售更有利于禁止燃放。但是《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只授权地方政府确定禁限放的烟花爆竹种类,并没有授权确定禁止销售的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11]的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权限对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作出限制性规定。所以,我们建议起草单位将禁售种类的相关规定予以删除,可以在执法中对布点零售经营者进行行政指导或宣传,起草单位接受了我们的建议,在文件实施过程中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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